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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化国际 股票代码:600500 编号:临2012-004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区18层)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中化国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9号文核准。
2、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81.97亿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6.65亿元(2008年、2009年及2010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仍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9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1,9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4、本期债券分为4年期和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个品种,其中,4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7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以上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情况,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9亿元。
5、本期债券4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55%-4.95%,7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5%-5.0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3月5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6、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7、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总基本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8、网上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的申购。本期债券4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11中化01”,简称为“751972”,7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11中化02”,简称为“751973”。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申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9、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2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中化国际 | 指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控股股东/中化股份 | 指 |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期债券 | 指 |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 指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承销团 | 指 |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期债券而组织的承销机构的总称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 社会公众投资者 | 指 | 持有登记机构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 机构投资者 | 指 | 法律法规允许参与公司债券申购的境内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自然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2、发行总额:人民币19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4年期和7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两个品种,其中,4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9亿元,7年期品种初始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以上两个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情况,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但各品种的最终发行规模总额合计为人民币19亿元。
5、网上/网下回拨机制: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总基本发行规模的比例为10%和9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在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后,剩余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6、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和网下簿记结果,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预设发行规模的100%。网上发行不适用品种间回拨机制。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的7年期品种存续期的第5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本公司将于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本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选择权,则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回售条款: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全部或者部分按面值回售给本公司。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上证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本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7年期品种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网上与网下结合的发行方式,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3月5日。
13、利息登记日:
4年期品种的利息登记日为2013年至2016年每年3月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7年期品种的利息登记日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3月5日之前的第1个工作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4、付息日:
4年期品种的付息日期为2013年2016年每年的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7年期品种的付息日期为2013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
4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16年3月5日。
7年期品种的到期日为2019年3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3月5日。
16、兑付登记日:
4年期品种的兑付登记日期为2016年3月5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7年期品种的兑付登记日期为2019年3月5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期为2017年3月5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
4年期品种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7年期品种的兑付日期为2019年3月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7年3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兑付登记日次日至兑付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18、计息期限:
4年期品种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4日。
7年期品种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3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2年3月5日至2017年3月4日。
19、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21、债券受托管理人:本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认购不足19亿元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3、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4、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申购由本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7、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正处于审批之中,以监管机构最终批复为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8、募集资金用途: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调整负债结构和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其中拟将16.86亿元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拟将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橡胶业务的流动资金。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 日期 | 发行安排 |
| T-2日 (3月1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 |
| T-1日 (3月2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
| T日 (3月5日) | 网下发行起始日 网上申购的剩余部分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有) |
| T+2日 (3月7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机构投资者于当日12:00前将认购款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
| T+3日 (3月8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结束 |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4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55%-4.95%,7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4.65%-5.05%,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2年3月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3月2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表一)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方式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购表》
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从本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购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购表》时应注意:
(1)应在本公告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利率询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保荐人(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2年3月2日(T-1日)13:00~15:0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1)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需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3641。
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则以最先到达的视为有效,其后的均视为无效。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不得撤回。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并将于2012年3月5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上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9 亿元,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10%,即1.9亿元,其中4年期品种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0.9 亿元,7 年期品种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为1亿元。网上发行各债券品种之间不进行回拨调整。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本期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三)发行时间
网上发行时间为1个交易日,即发行首日2012年3月5日(T日)的上证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四)认购办法
1、本期债券4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11中化01”,简称为“751972”;7 年期品种网上发行代码为“11中化02”,简称为“751973”。
2、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在网上发行日的正常交易时间内,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卖出申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买入申报”,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撮合成交,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
网上认购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先进行网上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数量将优先得到满足,当本期债券网上累计的成交数量达到网上发行的预设数量时,本期债券网上发行即结束。若网上发行预设数量认购不足,则剩余数量将一次性回拨至网下发行。
4、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投资者认购数量上限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凡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机构开立的首位为A、B、D、F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认购日2012年3月5日(T日)之前开立相关证券账户并办理指定交易。已开立资金账户但没有存入足额资金的认购者,需在网上认购日之前(含当日)存入全额认购款。尚未开立资金账户的申购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含当日)在与上证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设资金账户,并存入全额认购款。资金不足部分的认购视为无效认购。
6、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
(五)结算与登记
网上发行的结算与登记按照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六)网上发行注册
本次网上发行注册由登记机构根据网上认购结果进行资金清算确认有效申购后进行注册。
四、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在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19亿元,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额的90%,即17.1 亿元,其中4年期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8.1亿元,7年期品种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为9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及网下询价配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上和网下之间的回拨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5,000手(500万元),超过5,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3个交易日,即2012年3月5日(T日)至2012年3月6日(T+1日)每日的9:00-17:00及2012年3月7日(T+2日)的9:00-12:00。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机构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2年3月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参与网下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并向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2年3月7日(T+2日)12:00前足额划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机构投资者全称和“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7116810182700000263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302100011681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12年3月7日(T+2日)12:00 前缴足认购款的机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保荐人(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五、风险揭示
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六、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区18层
联 系 人:刘翔
联系电话:021-61048666
传真:021-50470206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联 系 人:汤峻、杜雄飞、吴闻、陈青青、洪渤
联系电话:010-60833610、60833668、60833631、60833635、60833636
传 真:010-60833658
发行人: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1日
附件一: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主承销商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 | |||||
| 基本信息 | |||||
| 机构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 经办人姓名 | 传真号码 | ||||
| 联系电话 | 托管券商席位号 | ||||
|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 ||||
|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 |||||
| 4年期品种(询价利率区间4.55%-4.95%) | 7年期品种(询价利率区间4.65%-5.05%) | ||||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 销售人名称(及比例) | 1、 2、 3、 | ||||
| 重要提示: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3月2日13:00至15:00时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3641 | |||||
|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 |||||
| (单位盖章) 2012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要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该表可从 www.cs.ecitic.com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另行打印此表。
2、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申购表。
3、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4、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5、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各品种的申购金额下限为500万元(含500万元),超过500万元的应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19亿元(含19亿元)。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本期债券4年期品种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55%-4.9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 票面利率(%) | 申购金额(万元) |
| 4.60 | 2,500 |
| 4.65 | 5,000 |
| 4.70 | 7,500 |
| 4.75 | 10,000 |
| — | — |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7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5%,但高于或等于4.70%时,有效申购金额7,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70%,但高于或等于4.65%时,有效申购金额5,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5%,但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2,5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8、投资者可在“销售人名称及比例”处指定本期债券承销团成员中的一家或多家机构(最多只能填写三家机构)为其销售人。投资者若未在本表中指定销售人,则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为其销售人。
9、参与询价认购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申购传真:010-60833619,咨询电话:010-60833640/36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