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3月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2人),独立董事龚艳、赖延清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婵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的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万鸣女士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规程”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系统控制制度”的议案》。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并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公司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李婵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务及信息披露、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李婵女士简历如下:
李婵,女,1983年1月出生,法学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湖南省九方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法务专员、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职务;2011年10月起至今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任职证券事务助理;2012年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李婵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李婵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号码:0755-26981518-518
电子邮箱:lc@danbang.com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经2012年3月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聘任万鸣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即“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万鸣女士简历如下:
万鸣,女,1984 年4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担任伟创力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高级会计、深圳市中兴九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会计等职位,2012年2月起加入本公司任审计部主任。
万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