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0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3月6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2012年3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5日15:00至2012年3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时间为2012年3月1日和2012年3月2日9:00~17:00。
(二)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平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19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5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四)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4、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5、激励计划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6、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7、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8、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9、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5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3%。弃权票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0%。弃权票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7,146,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25%。反对票44,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8%。弃权票5,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7%。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炯律师、张森林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