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潘圣韬 ○编辑 于勇 梁伟
在《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施行一年多后,相关业务细则的出台终有进展。记者近日独家获悉,管理层已责成上海某券商负责起草业务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其中业务定位与收费方式将成为此次细则起草中两大焦点话题。
作为一项全新的收费业务,投顾业务在推出之初一度被各家券商寄予厚望,但由于无先例可循且缺乏明确的内容指引,该项业务在业内的实际推进过程并不顺畅。
据记者观察,不少券商在推行投顾业务的过程中缺乏思路,“摸着石头过河”的心理至今仍较为普遍。
“投资者应该从券商那里得到什么样的服务,怎么样界定里面的合适与不合适,执业人员的资格认定以及后续怎么管理都是问题。”招商证券上海世纪大道营业部总经理张峰指出。
事实上,投顾业务如何定位已是业内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也是此次“细则”中将着重明确的一点。而除此之外,“细则”还将就业内关注的投顾收费方式加以明确。
据了解,目前业内在提供投顾服务时普遍采取提佣的收费方式,不同的服务内容对应不同的佣金标准。不过从实施效果看,无论是签约率还是客户实际反应均不甚理想。
“目前投顾签约数量最大的是某南方券商,不过其签约规模也就百亿左右,在其数千亿的保证金里占比非常有限。”某分析人士指出。不少投资者表示,券商提供的投顾服务并未达到此前预期,其单纯依靠提佣的收费方式也不尽合理。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细则若能在上述两方面加以明确细化,对券商投顾业务将产生正面推动。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缺乏方向上的指引,没有相应的客户管理体系,缺少足够丰富的产品以满足不同的客户,也是当前券商在投顾业务上的一大软肋。
“投顾业务后者所谓的财富管理,其本质都是针对不同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投资组合。但是很多券商现在连起码的客户分类都没有做好,同质化的服务跟以前的投资咨询业务可以说没什么分别。”某券商人士坦言。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客户分类系统,努力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已成为很多券商当前着力思考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投顾业务未来仍大有可为。“实际上,随着创新业务的不断推出,券商在提供产品的手段上已经丰富了很多,比如融资融券、PE基金的优先参与权等,可以满足不同类别的客户需求。今后随着制度设立的完善以及人才培养的跟进,投顾业务可以成为券商新的利润增长点。”兴业证券私人客户部某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