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在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期限为5年。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08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东和”)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为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西藏东和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财务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需要,本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8年01月18日
注册资金:4,000万元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
法人代表:杨东升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苗木的销售
该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西藏东和总资产4,347.58万元,所有者权益4,040.05万元,营业收入2,198.77万元,净利润17.76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西藏东和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西藏东和提供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税收策划及业务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09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泰园林”)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为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绿泰园林提供担保金额0万元。
● 本担保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本授权期限为5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规划,考虑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绿泰园林财务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公司拟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其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
本次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10月20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注册地址:重庆经开区丹龙路17号
人代表:魏锂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建筑相关业务;销售装饰材料、建筑材料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绿泰园林总资产3,248.62万元,所有者权益1,310.42万元,营业收入5,497.61万元,净利润370.26万元。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担保事宜与绿泰园林签订协议,拟采取一笔一签的方式,依据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作为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的金融机构合同本金总额之和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的单笔担保、累计担保余额均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
担保期限为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为绿泰园林提供担保,是基于其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证券代码:600565 公告编号:临2012-1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1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2 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关于公司召开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有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于3月6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持有本公司流通股259,312,738股,占公司总股本36.02%)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提议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东和贸易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绿泰园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两项临时提案。董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于2012 年3月28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其他议案均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