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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2-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9号]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1.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0,1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2,710.9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7月25日划入公司账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1]197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44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二、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必要性说明

      1、使用计划

      公司上市后,随着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业务规模逐步扩大,为保证全年的稳定生产,满足客户需求,加强国内外市场开拓,公司拟使用9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述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六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说明

      根据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扩大,产品销售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全年生产和销售,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亦对该方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三、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扩大,产品销售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全年生产和销售,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作为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阅读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具有现实必要性。

      3、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已经承诺:自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5、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不超过六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超募资金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9000万元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意见: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监事会决议公告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意见:经核查, 龙力生物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该事项已经龙力生物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龙力生物也出具了相关的承诺。

      华英证券认为,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龙力生物以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以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

      com.cn)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7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第二十次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年2月2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3月5日上午在公司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董事刘伯哲先生、王光明先生、王奎旗先生、杜军先生、傅代国先生、郑兴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少博先生。

      5.列席人员: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上市后业务规模扩大,产品销售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全年生产和销售,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流动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自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科学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提高运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现行组织结构进行了调整,即在原有中心基础上增设质量中心、采购仓储中心;原销售中心更名为“营销中心”,行政中心更名为“行管中心”,运营中心更名为“战略文化中心”。

      本次组织结构调整后,可强化公司营销、质量管理、采购仓储及战略文化工作,突出业务重点,明确责任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保障公司又快又好发展。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08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2012年2月29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2012年3月5日下午在公司科技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王燕女士。

      5.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6.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经营的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能够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9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