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0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概述
2012年3月7日,有关媒体刊登了关于“《湖北能源20亿吨煤炭资源将注入上市公司》”的文章,文中主要提及:(一)公司拟在内蒙古境内开工一处大型煤化工项目,按照当地政策,公司将因此获得20亿吨煤炭资源配置;(二)2011年,公司火电业务亏损近3亿元。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获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立即核实相关事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在内蒙古境内开工一处大型煤化工项目,按照当地政策,公司将因此获得20亿吨煤炭资源配置”的说明
该报道与事实不符。2010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约定“湖北省政府同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统一政策,由湖北企业通过在内蒙古新上煤炭转化项目和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获得煤炭资源的开发权,煤炭转化项目资源就地转化率达到50%,其余50%可全部运销到湖北省。所获得煤炭资源量力争按规划矿井储量规模20亿吨左右起步,实际煤炭资源配置量按转化项目规模计算。”
公司作为湖北省能源保障平台,业务范围涉及电力、煤炭等行业,为争取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公司有意愿按照上述省区协议在内蒙古境内筹划建设煤化工项目,从而获取一定的煤炭资源。由于该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较多,目前仅处于前期筹划论证阶段,具体项目与煤炭资源配置量尚无实质性进展,公司预计至少在三个月内不会启动该项目,该事项不具备信息披露条件。
(二)关于“2011年,公司火电业务亏损近3亿元”的说明
该报道中的具体数据与事实不符。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2011年度公司火电业务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亏损约1.5亿—2.0亿元,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2012年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201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该公告中提到201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00万元—65,000万元,该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合并报表数据,该数据包含公司火电业务亏损数据。
公司已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公司将一如既往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特别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以公司在上述信息披露渠道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