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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2-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2-0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化公司”),近日收到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宁波市财政局、浙江省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宁波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133100070),认定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发证时间:2011 年9月27日,有效期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宁化公司已按25%的税率预交企业所得税,目前正按照法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预计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201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宁化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26231.67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生来,注册地址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

    经营范围: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31%盐酸、二氟甲烷、31%盐酸(副产)的生产。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5,739.0060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99.29%)

    10,492.6740
    总计26,231.67100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