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ST嘉瑞 公告编号:2012-009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09年1月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的贷款,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和解问题签署了《协议书》。(该事项于2009年1月13日公告《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0年1月,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上述债务问题签署了《补充协议书》,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同意本公司在原《协议书》的基础上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判决书所涉资产的司法冻结。(该事项于2010年3月10日公告《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1年1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协议书》,同意中圆科技继续延期还款。(该事项于2011年2月22日公告《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2年2月29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甲方)、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乙方)与本公司(丙方)再次签署《协议书》,同意中圆科技继续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免除贷款利息,丙方对甲方承担的保证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二、2008年10月20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公司签署了《减免利息协议》,就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未偿还本金1646.61万元逾期贷款达成了和解。(该事项公告于2008年10月22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0年4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本公司就上述债务问题再次签署了《减免利息协议》,同意本公司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减免相关利息。(该事项于2010年4月27日公告《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1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本公司签署《减免利息协议》,同意本公司继续延期还款。(该事项于2011年3月12日公告《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
2012年3月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甲方)、与本公司(乙方)再次签署《减免利息协议》,同意本公司继续延期还款。还款完毕后,甲方免除贷款利息。
三、备查文件: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湖南中圆科技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浦银深保字第2012002号《协议书》。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与本公司签署的《减免利息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