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 证券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2-00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9日在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2、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1,403,707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95 |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王庆瑜先生主持。
4、公司在任董事9人,董事总经理王庆瑜出席并主持会议,董事江津、翁振杰、李世成、吕维、赵雪梅、黄胜蓝、陈重、时伟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在任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许瑞、监事何淑美出席会议,监事曾建忠、刘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漫、副总经理张志华、财务总监但晓敏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2、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3、关于审议公司总经理201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4、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5、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6、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1年末股本总数453,781,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0.7元(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177.097万元,并按每10股送4.5股(含税)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送股,共送股20,424.195万股,本年净利润结余8,398.25万元作为未分配利润,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2011年末股本总数453,871,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5.5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4,962.905万股。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7、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同意支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年度审计费用40万。 鉴于公司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承办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庆分所已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的审计机构名称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审计业务资格。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请该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
8、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 ||||
同意票 | 131,403,707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100 | 表决结果 |
反对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通过 |
弃权票 | 0 | 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比例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由北京凯文(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晓蕾、龙珍珠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
本律师认为,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