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2-012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2 年3月9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泽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了做强主营业务,改善财务状况,公司拟采取市场询价方式向包括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在内的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5,598万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高于22亿元,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年产5万吨PVC糊树脂搬迁改造工程、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冀中能源拟以不低于12亿元(含12亿元)且不高于16亿元(含16亿元)的现金认购并已于2011年11月13日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制定了《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2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原定年产5万吨PVC糊树脂搬迁改造工程使用募集资金27,145.86万元、偿还贷款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不再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续建年产40万吨PVC树脂工程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上述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具体安排调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仍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不变。鉴于冀中能源已承诺以16亿元现金、按6.18 元/股(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据此,根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总额及冀中能源的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5,890万股,由冀中能源作为唯一认购对象,以16亿元现金、按6.18 元/股以现金方式予以认购,不再进行市场询价发行。
除以上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并实施。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修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同意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祁泽民先生、陈立军先生、杨印朝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等相关事宜。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2-01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3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1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公司拟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时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0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6.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2年3月22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修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与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就2012年度原材料采购签署<2012年度原材料采购协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至23日(星期五)
上午 8:30 -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请持单位证明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国发
联系电话:0317—3509970
传 真:0317—3030719
地 址:河北省沧州市黄河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610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程序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 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该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二、投票代码:738722;投票简称:金化投票
三、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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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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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采用网络投票的,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