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华微电子 证券代码:600360 编号:临 2012-006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2日已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分别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本项决议,董事会决定依据本公司现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并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会议通知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3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点,会期半天
(二)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3月16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本式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法律顾问;
3、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六)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地点:吉林市深圳街99号三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2年3月22日~2012年3月23日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
2、与会者参会费用自理
3、联系电话:0432-64684562 传真:0432-64665812
4、联系人:聂嘉宏、李铁岩
5、邮编:132013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3月9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及照此格式的签名件均为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所列( )项议案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单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票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12-007号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大股东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吉林华微”)于2012年3月8日收到大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盛科技”)出具的《承诺函》,鹏盛科技在该等《承诺函》项下承诺,就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吉林华升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以前如果存在欠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华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30日以前如果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所可能引致的任何经济后果,由鹏盛科技无条件、不可撤销地全面及全额承担,并将以现金方式予以实际补偿。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