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2-020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9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1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刘强、王德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根据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对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预计201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12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修改为: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表决结果:同意12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12年日常生产经营用款需求,公司根据运营实际情况及融资需求,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业务,上述融资事项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银行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在授权额度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银行。
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2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广西国创向广西北部湾银行申请8,4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被担保人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上述被担保人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上述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表决结果:同意12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