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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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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暨召开公司二0一二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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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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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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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2-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2-009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2年3月8日下午14时整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3月8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代表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见下表: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6人
    代表股份总数(股)298,588,910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3.59

    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1人
    代表股份总数(股)287,090,096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70.7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75人
    代表股份总数(股)11,498,814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83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李明文律师出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

    内容

    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是否

    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94,190,34198.53%3,929,2691.32%469,3000.15%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294,188,64198.53%3,911,6691.31%488,6000.16%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294,287,04398.56%3,840,0671.29%461,8000.15%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94,188,64198.53%3,938,4691.32%461,8000.15%通过
    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294,031,64198.47%4,149,8691.39%407,4000.14%通过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6.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94,031,64198.47%4,493,4691.50%63,8000.03%通过
    6.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94,031,64198.47%4,500,9691.51%56,3000.02%通过
    6.3发行数量294,031,64198.47%4,493,4691.50%63,8000.03%通过
    6.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94,031,64198.47%4,503,3691.51%53,9000.02%通过
    6.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294,028,24098.47%4,504,3701.51%56,3000.02%通过
    6.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294,031,64198.47%4,500,9691.51%56,3000.02%通过
    6.7本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294,031,64198.47%4,493,4691.50%63,8000.03%通过
    6.8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294,031,64198.47%4,493,4691.50%63,8000.03%通过
    6.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294,028,24198.47%4,504,3691.51%56,3000.02%通过
    6.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94,031,64198.47%4,495,8691.51%61,4000.02%通过
    7《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94,031,64198.47%4,162,6691.39%394,6000.14%通过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294,031,64198.47%4,112,5691.38%444,7000.15%通过
    9《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94,198,24198.53%3,931,4691.32%459,2000.15%通过
    1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94,031,64198.47%4,104,0691.37%453,2000.16%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李明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2012—010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马集团”)的通知,星马集团与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签订了总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星马集团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1,480万股和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星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星马集团持有99%的股权)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2,820万股分别质押给交银信托,为星马集团在信托项下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星马集团和华神建材已于201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根据星马集团、华神建材与交银信托签订的《交银国信·稳健收益54号单一资金信托股权质押合同》,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的履行期限为12个月,自股权质押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