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要闻
  • 3:两会特别报道·热点聚焦
  • 4: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 5:观点·专栏
  • 6: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7:公司
  • 8:市场
  • 9:市场趋势
  • 10:开市大吉
  • 11:信息披露
  • 12:圆桌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焦点
  • A4:基金·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市场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QFII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4:基金·互动
  • A15:基金·研究
  • A16:基金·海外
  •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  
    2012年3月12日   按日期查找
    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9版:信息披露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012-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0版)

    重要提示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经2011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95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品种。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系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完全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新;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上市交易公告书:指《信诚周期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市交易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1年6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订;
    元: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指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年满18周岁,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业务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场外: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以外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场内:指以交易所开放式基金交易系统的方式、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场所;
    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买卖基金份额的行为;
    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不同销售机构(网点)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交易单元)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该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申购及确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或其它媒体;
    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 日:指投资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T+n日: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基金财产总值: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指以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不可抗力: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成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注册资本:2亿元

    电话:(021)6864 9788

    联系人:隋晓炜

    股权结构:

    股 东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9800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800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2
    合 计2000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硕士学位。历任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综合计划部总经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银行总行营业总部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马春光先生,董事,研究生。历任中信公司业务部会计、中信兴业信托投资公司财务经理、总会计师等职。2002年10月起担任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一松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资金部科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秘书兼行长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Graham David Mason先生,董事,保险精算专业学士。历任南非公募基金投资分析师、南非Norwich公司基金经理、英国保诚集团(南非)执行总裁。现任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执行总裁。

    叶小琪女士,董事,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汇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监、保德信集团亚洲资产管理亚洲区区域总监、法国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首席市场总监、法国兴业证券董事总经理。现任英国保诚集团亚洲区总部基金管理业务零售业务总监。

    郑美美女士,董事,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金融市场发展规划部处长。现任瀚亚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督察长。

    何德旭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研究员等职。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夏执东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部副处长、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北京天华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

    杨思群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副教授。

    2、监事

    李莹女士,监事会主席,金融学硕士。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沧浪办事处信贷科长、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中间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北京证券投行华东部一级项目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银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解晓然女士,监事,双学位,历任上海市共青团闸北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助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

    詹朋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学士。历任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主管、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会计。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王俊锋先生,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瑞银环球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席执行官。

    隋晓炜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现任信诚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黄小坚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总监,经济学硕士。历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组合经理、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总监、信诚优胜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桂思毅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安达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审计员,中乔智威汤逊广告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德国德累斯登银行上海分行财务经理,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监、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

    4、督察长

    唐世春先生,督察长,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天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法务主管、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监察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

    张光成先生,复旦大学MBA,CFA,6年基金从业经验;曾在欧洲货币(上海)有限公司任研究总监;后加盟兴业全球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任兴业全球有机增长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任兴业全球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7月加盟信诚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投资经理。现任信诚盛世蓝筹股票型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黄小坚先生,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股票投资总监;

    王旭巍先生,固定收益总监;

    董越先生, 交易总监;

    胡喆女士, 研究总监;

    刘浩先生, 股票投资副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了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控机制和一系列内部运作程序、措施和方法等文本制度的总称。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营运高效、稳健发展的机制,使公司的决策和运营尽可能免受各种不确定因素或风险的影响。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渗透到公司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层次,贯穿了各业务流程的所有环节,覆盖了公司所有的部门、岗位和各级人员。

    有效性原则: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与之相抵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

    相互制约原则:在公司的各个部门之间、各业务环节及重要岗位体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做到公司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的分离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关键部门、岗位的设置分离(如交易执行部门和基金清算部门的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的分离等),形成权责分明、相互牵制的局面,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降低各种内控风险的发生。

    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并随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将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基金交易、投资研究、市场开发、绩效评估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空间和制度上适当分离,以达到防范风险的目的。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管措施。

    2、风险防范体系

    公司根据基金管理的业务特点设置内部机构,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层层递进、严密有效的多级风险防范体系:

    (1)一级风险防范

    一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董事会下设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经营管理与基金运作的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的分析检查,发现其中存在的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提出改进方案。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和风险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和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

    (2)二级风险防范

    二级风险防范是指在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层次对公司的风险进行的预防和控制。

    总经理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公司基金资产的投资战略和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在督察长指导下,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3)三级风险防范

    三级风险防范是指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

    公司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达到:一线岗位双人双职双责,互相监督;直接与交易、资金、电脑系统、重要空白支票、业务用章接触的岗位,实行双人负责;属于单人、单岗处理的业务,强化后续的监督机制;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基金管理人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4年8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

    法定代表人:肖 钢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唐州徽

    电话:(010)66594855

    传真:(010)66594942

    2、发展概况

    1912年2月,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中国银行正式成立从1912 年至1949 年,中国银行先后履行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外贸专业银行职能,坚持以服务社会民众、振兴民族金融为己任,稳健经营,锐意进取,各项业务取得了长足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专业银行,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对外筹资的主要渠道。1994 年,中国银行改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2003 年,中国银行启动股份制改造。2004 年8 月,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立。2006 年6 月、7 月,先后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上市的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是中国国际化和多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台湾及31个国家和地区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主要经营商业银行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和金融市场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国际开展投资银行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及中银保险经营保险业务,通过全资子公司中银集团投资从事直接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通过控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基金管理业务,通过中银航空租赁私人有限公司经营飞机租赁业务。

    在近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银行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的精神、稳健经营的理念、客户至上的宗旨、诚信为本的传统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2010年度,中国银行被Global Finance(《环球金融》)评为2010年度中国最佳公司贷款银行和最佳外汇交易银行,被Euromoney(《欧洲货币》)评为2010 年度房地产业“中国最佳商业银行”,被英国《金融时报》评为最佳私人银行奖,被The Asset(《财资》)评为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Finance Asia(《金融亚洲》)评为中国最佳私人银行、中国最佳贸易融资银行,被《21世纪经济报道》评为亚洲最佳全球化服务银行、最佳企业公民、年度中资优秀私人银行品牌。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中国银行将积极推进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境发展,向着国际一流银行的战略目标不断迈进。

    (二)基金托管部门的情况

    中国银行于1998年设立基金托管部,为进一步树立以投资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中国银行于2005年3月23日正式将基金托管部更名为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下设覆盖集合类产品、机构类产品、全球托管产品、投资分析及监督服务、风险管理与内控、核算估值、信息技术、资金和证券交收等各层面的多个团队,现有员工110余人,其中,90%以上的员工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另外,中国银行在重点分行已开展托管业务。

    目前,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一对多专户、一对一专户、社保基金、保险资产、QFII资产、QDII资产、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资产、年金资产、理财产品、海外人民币基金、私募基金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2010年末中国银行在中国内地托管的资产突破万亿元,居同业前列。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1年6月末,中国银行已托管长盛创新先锋混合、长盛同盛封闭、长盛同智优势混合(LOF)、大成2020生命周期混合、大成蓝筹稳健混合、大成优选封闭、大成景宏封闭、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国泰沪深300指数、国泰金鹿保本混合、国泰金鹏蓝筹混合、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国投瑞银稳定增利债券、海富通股票、海富通货币、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海富通收益增长混合、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夏策略混合、华夏大盘精选混合、华夏回报二号混合、华夏回报混合、华夏行业股票(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货币、嘉实稳健混合、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增长混合、嘉实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回报混合、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金鹰成份优选股票、金鹰行业优势股票、银河成长股票、易方达平稳增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混合、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易方达积极成长混合、易方达货币、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易方达深证100ETF、易方达中小盘股票、易方达深证100ETF联接、万家180指数、万家稳健增利债券、银华优势企业混合、银华优质增长股票、银华领先策略股票、景顺长城动力平衡混合、景顺长城优选股票、景顺长城货币、景顺长城鼎益股票(LOF)、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优质生活股票、泰信蓝筹精选股票、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招商先锋混合、泰达宏利精选股票、泰达宏利集利债券、泰达宏利中证财富大盘指数、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华泰柏瑞积极成长混合、华泰柏瑞价值增长股票、华泰柏瑞货币、华泰柏瑞量化现行股票型、南方高增长股票(LOF)、国富潜力组合股票、国富强化收益债券、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宝盈核心优势混合、招商行业领先股票、东方核心动力股票、华安行业轮动股票型、摩根士丹利华鑫强收益债券型、诺德中小盘股票型、民生加银稳健成长股票型、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华泰柏瑞上证中小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长城中小盘成长股票型、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诺德优选30股票型、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国联安优选行业股票型、长盛同鑫保本混合型、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泰信中证200指数、大成内需增长股票型、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招商深圳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招商深证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工银全球股票(QDII)、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银华全球优选(QDII-FOF)、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QDII)、华泰柏瑞亚洲领导企业股票型(QDII)、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QDII)、 海富通大中华精选股票型(QDII)、招商标普金砖四国指数(LOF-QDII)、华宝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QDII)、大成标普500等权重指数(QDII)、长信标普100等权重指数(QDII)、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QDII)、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型(QDII)等119只证券投资基金,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开办各类基金托管业务均获得相应的授权,并在辖内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和从业人员核准资格管理。中国银行自1998年开办托管业务以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以控制和防范基金托管业务风险为主线,制定并逐步完善了包括托管业务授权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保密守则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将风险控制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在敏感部位建立了安全保密区和隔离墙,安装了录音监听系统,以保证基金信息的安全;建立了有效核对和监控制度、应急制度和稽查制度,保证托管基金资产与银行自有资产以及各类托管资产的相互独立和资产的安全;制定了内部信息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基金信息披露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最近一年内,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网上交易平台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电话: (021)6864 9788

    联系人:殷宇飞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服电话:95566

    联系人:侯燕鹏

    电话:010-66109330

    传真:010-66109144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张静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站:www.ccb.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丰靖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 www.nbcb.com.cn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方式: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8)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马旭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东莞运河东一路193号

    办公地址:广东东莞运河东一路193号

    法定代表人:廖玉林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769-96228

    公司网站:www.dongguanbank.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863893

    传真:010-84865560

    网址:www.ecitic.com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88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俞会亮

    网址:www.bigsun.com.cn

    1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1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jis.cn

    1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1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人代表人:何如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基金业务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302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1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邓寒冰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5333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cn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联系电话:010-6656804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2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2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5305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www.gf.com.cn

    2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真:0591-87383610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23) 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2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200040)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6)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81283938

    传真:0531-81283900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联系电话:021-63325888

    客服电话: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29)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电话:400881616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全国统一总机:4008866338

    联系人:周璐 (zhoulu002@pingan.com.cn,0755-22626172)

    网址: www.pingan.com

    3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服电话:95597

    3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传真: 010-66045500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http://jijin.txsec.com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