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0 证券简称:金瑞科技 编号:临2012—010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2日上午9∶30在公司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七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希英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名,代表股份67,164,6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9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1年度公司母公司净利润为-55,787,873.14 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955,991.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864,658.86元,减去2011年已分配利润0元,可分配利润为-64,091,332.37元,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4,091,332.37元。
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2011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在2011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财务报告中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为4,681.3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709.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1,594.17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2,035.5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342万元。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项议案1,000,45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长沙矿冶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决定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度审计费用47万元(含差旅费)。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9、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项议案67,164,61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棒律师和廖青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