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要闻
  • 3:两会特别报道·热点聚焦
  • 4: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 5: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 6:要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公司·融资
  • 12:上证零距离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市场·资金
  • A8: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3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B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9版:信息披露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二零一二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2-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ST泰复 公告编号:2012-004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2,180股,占总股本0.1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3月14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要点:

    根据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的控股股东)和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5月8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以5,299.25万元现金,置换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合计经审计账面原值5,299.25万元的应收款项和提取受限的银行存款。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作为对第一污水处理厂垫付对价的偿还,应向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支付不低于其所持股份的40%或该部分股份按当时市价折合成的款项,以及其相关期间的利息,或者取得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同意。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股东会议时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8月4日召开的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表决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日:2006年9月26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1陈妃叁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改完成后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股东履行承诺。
    2梁 伟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改完成后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股东履行承诺。
    3李国富其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股改完成后获得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和转让截至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限售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锁定,未上市交易,股东履行承诺。

    4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5号《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同时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泰复实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泰复实业对外披露减持提示性公告。

    履行承诺

    备注:2010年7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依据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7月5日作出的《执行裁定书》,将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权过户登记到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589.01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6.78%,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不再持有公司股权。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执行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3月14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数量为222,180股,占总股本0.13%;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1陈妃叁57,96057,9602.280.0340.0340
    2梁伟57,96057,9602.280.0340.0340
    3李国富17,38817,3880.680.010.010
    4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88,87288,8723.500.0520.0510
     合 计222,180222,1808.740.130.129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5372941.48-22218023151141.35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23151141.35 23151141.35
    4、境内自然人持股2221800.12-22218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5372941.48-22218023151141.3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883685498.5122218016905903498.64
    1.人民币普通股16883685498.5122218016905903498.6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6883685498.5122218016905903498.64
    三、股份总数171374148100.000171374148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份情况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份情况股份数量变化沿革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陈妃叁579600.03400579600.034 
    2梁伟579600.03400579600.034 
    3李国富173880.0100173880.01 
    4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2949550817.215422681331.64888720.05125886067*
     合 计2962881617.385422681331.642221800.13 

    备注:

    (1)安徽丰原集团集团有限公司数据按照公司原控股股东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股权分置改革数据填写。

    (2)*为非流通股股东对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垫付对价的股份偿还。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12007年10月12日7534,318,55320.03
    22007年10月25日2206,8800.12
    32008年01月09日414,286,0562.50
    42008年09月25日17615,927,3459.29
    52009年09月30日135,934,63720.97
    62010年03月07日292,886,9091.68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