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7 股票简称:电广传媒 公告编号:2012-01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12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以下简称“国开行”)《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推进湖南电广传媒繁荣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就双方建立长期、稳定和深度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关系达成框架性协议。备忘录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5年。
二、合作备忘录对方当事人
备忘录签订对方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成立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12月11日整体改制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元,注册资本3000亿元。
三、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合作的目的是将公司优势与国开行的融资优势相结合,建立新型的产业集团与金融集团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而达到双方共同繁荣、共同发展的目的。国开行积极支持电广传媒的业务发展战略,为电广传媒的各类金融服务需求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和全方位金融服务。
2、国开行对公司在电视网络整合包括农村电视用户整合及农村电视用户的数字化整体转换、跨区域网络业务拓展、海外电视网络联合经营等方面提供金融支持。
3、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以及国开行对公司的信用评审结果,自2012年至2017年期间,双方在各类金融产品上的合作融资总量为80亿元人民币。该融资总量包含在原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范围内。融资总量项下各具体项目的实施条件及融资总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批准文件为准。
四、合作备忘录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备忘录是公司与国开行在银企战略合作层面的框架性协议,备忘录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在各项业务发展中及时获得融资和金融服务支持,将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本合作备忘录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在实施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备查文件:《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 推进湖南电广传媒繁荣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备忘录》
特此公告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