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2-006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中前五名销售客户发生额与公司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额不一致的说明及更正。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分别刊登于2012年2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其中财务报告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比例【附注五.(三十)】与公司披露的与控股股东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钛集团)关联交易销售额不一致。经公司财务部门认真核实,公司披露的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比例有误,原因是公司对前五名销售客户按照由大到小排序时,仅将宝钛集团有限公司金属复合板公司(宝钛集团下属模拟法人核算单位,交易金额141,267,592.92元)排至第二名,未按宝钛集团及其模拟法人单位的汇总交易金额(156,201,784.39元)排序,现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作如下更正:
1、《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五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185,858,356.20 | 6.36 |
第二名 | 156,201,784.39 | 5.35 |
第三名 | 86,749,948.72 | 2.97 |
第四名 | 86,099,254.53 | 2.95 |
第五名 | 84,477,756.41 | 2.89 |
合计 | 599,387,100.25 | 20.52 |
2、《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185,858,356.20 | 6.65 |
第二名 | 156,201,784.39 | 5.59 |
第三名 | 86,749,948.72 | 3.10 |
第四名 | 86,099,254.53 | 3.08 |
第五名 | 84,477,756.41 | 3.02 |
合计 | 599,387,100.25 | 21.44 |
3、与上述数据相对应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董事会报告部分“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中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内容更正如下: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 计(元) | 占采购总额比重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 计(元) | 占销售总额比重 (%) |
453,576,677.62 | 22.72 | 599,387,100.25 | 20.52 |
二、由于前述原因,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中涉及前五名销售客户当年发生额的相应数据更正如下:
1、《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五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二十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476,430,905.95 | 20.58 |
第二名 | 134,144,228.19 | 5.79 |
第三名 | 66,640,243.58 | 2.88 |
第四名 | 66,242,637.41 | 2.86 |
第五名 | 24,961,215.34 | 1.08 |
合计 | 768,419,230.47 | 33.19 |
2、《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4.“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476,430,905.95 | 23.15 |
第二名 | 134,144,228.19 | 6.52 |
第三名 | 66,640,243.58 | 3.24 |
第四名 | 66,242,637.41 | 3.22 |
第五名 | 24,961,215.34 | 1.21 |
合计 | 768,419,230.47 | 37.34 |
3、与上述数据相对应的《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相应内容更正如下: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768,419,230.47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的33.19%。
4、《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五节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三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现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224,528,652.24 | 8.76 |
第二名 | 196,770,253.77 | 7.67 |
第三名 | 195,593,160.79 | 7.63 |
第四名 | 123,134,051.28 | 4.80 |
第五名 | 65,965,902.14 | 2.57 |
合计 | 805,992,020.22 | 31.43 |
5、《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会计报表附注第十一节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中前五名销售客户收入总额及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更正为:
客户名称 | 本年发生额(元) |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第一名 | 224,528,652.24 | 9.23 |
第二名 | 196,770,253.77 | 8.08 |
第三名 | 195,593,160.79 | 8.04 |
第四名 | 123,134,051.28 | 5.06 |
第五名 | 65,965,902.14 | 2.71 |
合计 | 805,992,020.22 | 33.12 |
6、与上述数据相对应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相应内容更正如下:
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为805,992,020.22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的31.43%。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的内容,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歉意。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