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财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专版
  • 10: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11:产业纵深
  • 12:两会特别报道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期货
  • A7:市场·调查
  • A8:市场·观察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钱沿周刊
  • T6:钱沿周刊
  • T7:钱沿周刊
  • T8:钱沿周刊
  • 抑制“短炒”倡导价值投资
    上交所新规颠覆大宗交易“获利法则”
  • 大宗交易新规有助于减少股价波动
  • 如何牛熊皆赚?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全产品链风光无限
  • 基金上周新增开户数逼近10万 基民入市步伐加快
  • 发改委专项检查倒计时 多地银监部门闻风而动
  • 上周A股账户活跃度有所下降
  • ■市场动态
  •  
    2012年3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A2版:市场·新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A2版:市场·新闻
    抑制“短炒”倡导价值投资
    上交所新规颠覆大宗交易“获利法则”
    大宗交易新规有助于减少股价波动
    如何牛熊皆赚?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全产品链风光无限
    基金上周新增开户数逼近10万 基民入市步伐加快
    发改委专项检查倒计时 多地银监部门闻风而动
    上周A股账户活跃度有所下降
    ■市场动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抑制“短炒”倡导价值投资
    上交所新规颠覆大宗交易“获利法则”
    2012-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徐锐 ○编辑 梁伟

      ⊙记者 吴正懿 徐锐 ○编辑 梁伟

      

      上交所拟修改大宗交易规则或催生新的利益格局。市场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增设锁定期的做法,将极大冲击现有大宗交易获利模式,有利于抑制短线炒作、封堵利益输送“暗门”;另一方面,大宗交易价格涨跌幅放宽,可能给限售股避税留下一定的操作空间。

      上交所日前发布《关于征求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有关措施意见的函》,本次规则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中,对现有大宗交易获利模式冲击最大的是增设锁定期。据公告,上交所拟提供带锁定期大宗交易机制,即受让股份被锁定一定时期不得转让,大宗交易成交价格的涨跌幅限制幅度越宽,锁定期越长。初步考虑锁定期大宗交易分两档: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70%-13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6个月;涨跌幅限制范围为前收盘价格的50%-150%的,锁定期限至少为1年。

      “虽然披露的信息还比较模糊,但我们对此高度关注,”一家专业从事大宗交易操作的私募机构人士对记者说。“大宗交易讲求短平快,赚的就是差价,做完一单转战下一单,绝不恋战。”该人士表示,如果交易所对所有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均设锁定期,股价波动风险就会放大,原有的获利模式将难以为继。

      放眼资本市场,部分大宗交易接盘方操控二级市场迹象明显。例如,2月20日,南国置业在最后7分钟内股价飙涨6%;当日,公司发生7笔大宗交易,成交量共1850万股。3月13日,正和股份大宗交易平台累计成交4941.7万股,成交额达3.46亿元;当日公司股票在午后快速拉升,最高涨幅达6个点。其共同的盈利逻辑是,尾盘拉升股价提前锁定获利空间,从而保证大宗交易接盘者在次日股价低开的情况下依然有利可图。显然,倘若该部分股份设有锁定期,利益方操控二级市场的难度将大大增加,时间成本、资金成本均成倍提高。

      另有市场人士表示,上交所此项规则修订显示出监管层抑制“短炒”行为、鼓励价值投资的政策导向,一定程度上也在封堵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利益输送的“暗门”。

      从过往案例看,大宗交易平台有时会出现溢价成交的反常情形,而这明显不符逻辑——若大宗交易受让价高于二级市场价格,受让者何不选择在二级市场吸筹?譬如,去年末,华能国际成交一笔1.4362亿股的大宗交易,成交单价比前一日及当日收盘价都要高。对照资料可见,出让方是参与华能国际定向增发的新华保险,通过本次溢价交易,新华保险勉强实现盈亏平衡,似是过桥资金助其 “解套”。然而,若受让方需锁定较长期限,其资金成本和风险将大大提高,类似的暗箱操作或可大幅减少。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大宗交易成交价格涨跌幅限制范围放宽后,客观上可能为限售股股东提供一个新的避税通道。

      根据相关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机构或其他个人受让的未解禁限售股”亦属限售股范畴。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

      在实际操作中,部分限售股股东通过灰色通道达到避税目的,即大幅折价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关联方,缴纳极少量所得税,以后再择机逢高套现。比如,2月28日,ST九发第三大股东沈仁荣将所持2250万股可流通的限售股转让给妻子於彩君,转让价仅约为ST九发市价的一半,与成本价极为接近。据记者匡算,此举可为沈仁荣节省下约2000万元税。

      如果大宗交易价格的涨跌幅放宽至50%左右,沈仁荣等人亦可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折价交易。而如果转让的股份比例不到5%,大宗交易的接盘方可以隐身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