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2012-006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出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有关情况: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6日上午9: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6,229,840股,占总股份532,800,000股的63.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金友华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股东及股东委托人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2、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2011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321,307,109.18元,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2,130,710.92元后,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2,500,800.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12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事业计划及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决算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测的议案》。
2011年度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费用总计286,655,358.70元,2012年度预计商标使用费总计约230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178,684,6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原案通过。
详细内容已刊登于2012年2月25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8、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36,229,84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原案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潘立生先生、李惠阳先生、李健先生、于水先生向大会作了2011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徐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十六日
股票简称:合肥三洋 股票代码:600983 公告编号:2012-007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13: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渡边学、古川雅裕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董事森本俊哉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福井敏二先生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于水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投资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购买土地费用:
根据冰箱项目发展规划需要,公司拟与合肥高新区签订土地购买协议,具体地段为天龙路以东,响洪甸路以北,铁笛路以西的266亩土地,以每亩25.6万元价款计算,预估费用6809.5万元。
2、冰箱二期一号厂房建设:
根据南岗产业园二期规划内容,拟兴建冰箱二期工程一号厂房及配套厂房、厂房周边道路给排水及路灯、厂区围墙及大门等设施,其中一号厂房及配套厂房建筑面积73200平方米,厂房周边道路面积21575平方米,预估总造价6200万元(该造价不含地基处理,地基处理造价以实际发生及实测实量为准)。厂区围墙暂按1612米计算,预估造价73万元,厂区大门预估造价45万元。
因此冰箱二期工程一号厂房及道路、围墙、大门预估总造价6318万元。
综上,预计增加2012年投资预算13127.5万元。
特此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一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