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金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该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熊一江、郑克一、万义辉、刘忠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予以追认情况
公司2011年实际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1年预计发生金额 | 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 | 超额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自来水 | 29,000,000 | 28,662,871.51 | -337,128.49 | 协议定价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管道 | 12,000,000 | 17,911,075.00 | 5,911,075.00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管道 | 20,000,000 | 41,122,128.13 | 21,122,128.13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水表等配件 | 4,000,000 | 2,652,734.01 | -1,347,265.99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原材料-聚合铝 | 4,100,000 | 4,840,964.50 | 740,964.50 | 招标价格 |
|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提供劳务 | 综合服务及绿化 | 1,100,000 | 444,224.88 | -655,775.12 | 协议定价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租赁 | 房屋租赁 | 288,000 | 288,000.00 | 0.00 | 协议定价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96166客服 | 0 | 1,066,957.59 | 1,066,957.59 | 协议定价 |
| 南昌广润门置业有限公司 | 关联租赁 | 店面租赁 | 0 | 127,470.72 | 127,470.72 | 协议定价 |
| 合计 | 70,488,000 | 97,116,426.34 | 26,628,426.34 |
其中公司与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均超过了年初预计数额。超出预计的主要原因如下:
1、2011年因南昌市创建文明城、举办七城会、地铁施工等等原因需要进行大量的道路改造,公司配合道路改造进行了新铺设及更新改造部分管网,工程量大幅增加造成管道采购量增加,使公司2011年与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道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2,703.32万元。
2、2011年为了提高水质,加大了药剂的投放,同时由于物价水平上升,聚合铝价格上涨导致公司2011年与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74万元。
3、2011年起,为充分发挥市政公用集团优势,实现内部资源节约利用,公司接受市政公用集团的96166客服服务导致公司2011年与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了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106.7万元。
总之,2011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7,048.8万元,而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9,711.64万元,超出预计2,662.84万元,主要部分是管道采购量增加所致。而由于接受96166客服服务在产生106.7万元关联交易的同时,公司本身的热线办公和相应的人员工资等有关客服费用却同期下降。
二、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此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2011年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预计2012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
1、公司2012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2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含公司向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购买自来水;由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业集团”)及所属企业向公司提供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由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控股”)96166平台提供的服务以及公司为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燃气”)提供燃气抄表服务。2012年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金额将不超过37,780,000.00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2年预计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自来水 | 28,662,871.51 | 29,000,000 | 协议定价 |
|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 提供劳务 | 综合服务及绿化 | 444,224.88 | 500,000 | 协议定价 |
| 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关联租赁 | 房屋租赁 | 288,000.00 | 1,280,000 | 协议定价 |
| 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提供劳务 | 96166客服 | 1,066,957.59 | 1,500,000 | 协议定价 |
|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燃气抄表 | 482,971.85 | 1,000,000 | 协议定价 |
| 合计 | 30,945,025.83 | 33,280,000.00 |
2、公司2012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2年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管道及配件等,根据2012年中标情况,公司2012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水业集团所属企业购买管道及配件等,如果中标,公司2012年预计可能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将不超过78,620,000元。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1年实际发生金额 | 2012年预计发生金额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管道 | 17,911,075.00 | 20,000,000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购买商品 | 管道、PVC管 | 41,122,128.13 | 50,000,000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水表等配件 | 2,652,734.01 | 4,000,000 | 招标价格 |
|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聚合铝 | 4,840,964.50 | 4,620,000 | 招标价格 |
| 合计 | 66,526,901.64 | 78,620,000 |
以上向关联方购买商品等关联交易将采取招投标的法定程序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1950年1月1日
注册资本:129,363,000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集中供水;房地产开发;给排水技术服务、咨询、培训、工程设备安装;净化剂水表、校表机、水管配件加工销售;水表计量、检测、给排水方面技术设计;电子计量器具研制塑料管材、纯净水及自来水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污水处理。
(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1995年5月16日
注册资本:365万美元
公司类型: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饮用水及管理相关的水厂、泵站、原水输水管(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资质证或许可证经营)
(3)、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克一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6号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及管配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混凝土加工、配送服务;经销其他给排水管道及配件、建筑材料、各类阀门、窨井(以上项目涉及凭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的凭有效许可证或资质证或其他批准文件经营)。
(4)、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8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型管材及配件、塑料建材、供水设施的生产、销售、安装、调试(上述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5)、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
成立日期:1997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255.58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水暖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制造、零售、批发;水电安装、修理;净水设备、水表及水表校验台检定、制造、修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持有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74.83%的股权。
(6)、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振华
成立日期:1983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35万元
公司类型: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化工(危险品除外)、绿化工程及养护管理、花卉的生产、销售力租赁。
(7)、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一江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96,655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管理运营本企业资产及股权、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园林景观绿化及开发、信息及技术咨询服务。
(8)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一江
成立日期:2003年7月19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瓶装液化气;汽车加气;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燃气设备、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维修;燃气设施的维护;经营其他与燃气有关的物资和服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108,535,946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为洪城水业第一大股东。因此水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
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是洪城水业与中法水务投资(南昌)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企业。双方各持有50%股权。
(3)、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
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50%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4)、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给排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水业集团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5)、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
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为水业集团控股74.83%的控股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6)、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
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为水业集团控制、管理的集体所有制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公司。
(7)、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水业集团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而水业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8)、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
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为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51%的控股子公司,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洪城水业的实际控股人,因此本公司与南昌市燃气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公司。
(三)、履约能力
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201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1年年度关联交易标的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昌双港供水有限公司的采购自来水、向南昌华毅管道有限公司的采购管道、向南昌水业集团给水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管道材配件等、向南昌水业集团南昌工贸有限公司采购聚合铝和水表等、由南昌自来水劳动服务向公司提供绿化等综合服务、向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办公场所、由市政控股提供96166平台服务以及向南昌燃气提供燃气抄表服务。
(二)、201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总额
根据前述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的预计,2012年公司物资采购部将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根据标结果决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进行采购,预计公司2012年度与关联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可能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不超过111,900,000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当地的增长幅度。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保证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按交易双方协商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因此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决议表决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金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的议案》。在该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熊一江、郑克一、万义辉、刘忠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并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临2012-013号公告),以上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召开董事会前就该两项议案具体情况向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进行了说明。公司三位独立董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7,048.8万元,而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9,711.64万元,超出预计2,662.84万元,主要是因南昌市创建文明城、举办七城会、地铁施工等等原因需要进行大量的道路改造,公司配合道路改造进行了新铺设及更新改造部分管网,工程量大幅增加造成管道采购量增加所致;经认真核查,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予以追认,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预计在201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并且上述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交易双方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因此,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的权益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16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59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8号文《关于核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0 年12月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6,254,368.01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3,745,600元。该募集资金到帐日为2010年12月30日。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磊验字[2010]第2018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11年1月11日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中相关规定对发行有关费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5,654,000.0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14,346,000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600,378.01元,已累积使用募集资金1,114,346,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7元(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证上字〔2008〕5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0年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从2010年12月30日起对2010年度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已于2010年12月30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签订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内,共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600,378.01元用于支付收购江西洪城环保有限公司的股权款,不足部分公司已用自有资金46,873,300.00元全部支付完毕。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116,000 | 募集资金净额:111,434.6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04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1,434.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比例:0% |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资金额 (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1 | 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否 | 38557.25 | 38557.25 | 0 | 38557.25 | 0 | 100.00 | 2010.12.30 | - | 是 | 无 |
| 2 | 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 | 否 | 75597.97 | 75597.97 | 4747.37 | 75597.97 | 0 | 100.00 | 2010.12.30 | 5,216.71 | 是 | 无 |
| 3 | 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否 | 1966.71 | 1966.71 | 0 | 1966.71 | 0 | 100.00 | 2010.12.30 | 245.19 | 是 | 无 |
| 合计 | 116121.93 | 116121.93 | 4747.37 | 116121.93 | 0 | 100.0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查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利用募集资金收购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已用自有资46,873,300.00元全部支付完毕。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
1、洪城水业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专为存放募集资金,未用作其他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洪城水业此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综上所述,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变更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2-017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九时半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日期: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9:30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和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公司2012年度更新改造资金使用专项计划》;
(8)、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12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袁敏先生辞去公司监事并增补杨麟顺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其中第13项议题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第2和第14项议题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2012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3时闭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层证券法务部,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方式。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9号公司15层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杨涛 桂蕾
电话:0791-85235057
传真:0791-85226672
邮编:330025
9、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
委托日期:二〇一二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