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书评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上接17版)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上接19版)
  •  
    2012年3月17日   按日期查找
    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8版:信息披露
    (上接17版)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接19版)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鑫科材料 股票代码:600255 编号:临2012—00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16日在芜湖市物资大厦举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股份148,718,48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09%。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684,80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5%;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8,033,6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9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瑞庭先生主持。

      经大会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生产经营用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六个月。

      同意148,436,6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1%;反对261,4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8%;弃权20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签订《关于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协议》,互保金额为1.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关联股东芜湖恒鑫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9,108,3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7.94%;反对253,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30%;弃权148,8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76%。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蒋敏律师、徐钧如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3月17日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证券代码:600255 编号:2012-005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3月16日收到公司董事黄宪法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宪法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由于黄宪法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7日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证券代码:600255 编号:2012-00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3月16日收到公司监事黄胜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胜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由于黄胜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肯定和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