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1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19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唐豪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1,369,627.27 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36,962.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52,063,180.42元,减去年内利润分配85,850,118.55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445,726.41元。
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末总股本493,638,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0.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五、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六、 《关于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方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关于聘请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八、关于投资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构建房地产金融服务业务体系,同意公司及下属投资企业参与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小贷公司”)的定向增资扩股。
1、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介绍
2009年5月,科创小贷公司经上海市金融办批准,作为杨浦区首批试点小额贷款公司之一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及提供咨询服务等。
2009年、2010年、2011年,科创小贷公司净资本回报率分别是5.4%(2009年仅半年营业)、8.6%和13.66%。
截止2011年12月底,科创小贷公司账面总资产18,594万元,总负债5,700万元,所有者权益12,886万元。
2、投资科创小贷公司的方式和价格
科创小贷公司拟向新老社会股东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0,000万股,增发价格以经审计评估后的该公司每股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
公司及下属投资企业拟认购其中的10,000-12,000万股,总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九、关于修订《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七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金丰投资 编号:临2012-002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2年3月1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监事会2011年度工作报告。
二、 对公司2011年度工作,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2011年度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职责,经营决策科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既保证了公司社会股东的权益,也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4、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的情况发生。
5、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均进行了必要的审计评估,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6、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定价合理,表决程序符合规定,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充分,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三、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1年度编制的年度报告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