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2-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编号:临2012-011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通知,2012年3月20日,红楼集团解除了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其所持有本公司的60,000,000股股份。同时,红楼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60,000,000股股份作为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北支行进行贷款的质押标的进行质押,质押期限为2012年3月16日至2015年3月13日。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