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 宝诚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2-016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1日上午9:30在北京市阜外大街7号国投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19,028,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石予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决定,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会议决定,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时向控股股东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公司)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的形式借款,借款额度为2亿元人民币,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年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办理该笔借款,借款期限为借款实际发生之日起1年。
会议审议该议案时, 与会股东钜盛华公司作为关联人予以了回避,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即审议该议案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45,500股。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6,4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会议决定,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即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844.51万元作为参考依据,公开挂牌出售或拍卖公司所持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出售相关事宜,本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9,028,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陈胜、张裴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