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通知,经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其已由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已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布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备查文件: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函
特此通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2-01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22日9:30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康定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6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01.83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6%。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 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二) 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 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四) 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五) 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七) 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八) 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九) 审议通过《康强电子关于2012年度证券处置原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十) 逐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江阴康强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2、《江阴康强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7701.838万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 0股;反对: 0股。
三、独董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1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