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2012-008
证券代码:0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1-22日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均进行了书面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9名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会城门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世纪城支行申请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账户;同意公司、保荐机构与上述五家银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766(A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A股) 编号:2012-009
证券代码:01766(H股) 股票简称:中国南车(H股)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210号)核准,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6,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4,9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99,405,280.22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2]119号)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华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会城门支行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世纪城支行(下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等专户仅用于以下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作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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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 公司授权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沛霖、朱超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5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六、公司1 次或12 个月内累计从各专户支取的金额合计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公司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