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公告编号:2012-05号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23日,我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成民保字第57-2号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根据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我公司在交通银行都江堰支行账号为511606011010141024050银行账户的存款予以冻结,限额500万元。冻结期间为六个月(从2012年3月23日至2012年9月22日止)。
一、基本案情及受理情况
2012年2月9日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诉我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请求判令我公司返还西部汇源矿业有限公司工程保证金400万元及建设高载能项目保证金100万元,同时要求我公司支付从保证金交纳之日起至2012年1月30日止的资金占用利息合计约735354.79元、支付协议股权转让违约金237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2012年3月23日我公司同时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2)成民初字第646号《应诉通知书》。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暂时无法判断本次诉讼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采取有力的法律措施依法维权,并将积极跟踪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保字第57-2号《民事裁定书》;
2、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成民初字第646号《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