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根据2011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
2、根据2011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元;
3、根据2011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8,426,437.38元,本年度实际置换94,341,437.38元,尚未置换自筹资金4,085,000.00元。
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7,284,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341,437.3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44,341,437.3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山东临沭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 否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否 | |||||||
山东平原二期32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77,254,976.00 | 77,254,976.00 | 64.38% | 2012年2月 | 否 | |||
广西贵港一期9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 否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7,086,461.38 | 17,086,461.38 | 85.43% | 2012年2月 | 否 | |||
广西贵港二期2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10,000,000.00 | 510,000,000.00 | 94,341,437.38 | 94,341,437.38 | 18.50%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合计 | 860,000,000.00 | 860,000,000.00 | 444,341,437.38 | 444,341,437.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087,284,500.00元,超募集资金577,284,500.00元,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超募资金投向如下:①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1年度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98,426,437.38元,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中瑞岳华专审字[2011]第1681号鉴证报告鉴证。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94,341,437.38元,尚未置换自筹资金4,085,00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11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公司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2-009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的增资
(一)本次增资概述
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陵公司”)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陵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总投资公司21,616万元,为了加快宁陵公司项目建设,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其增资,剩余投资额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量投资。本次增资,其中9,900万元增加宁陵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00万元作为宁陵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宁陵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
公司召开于2012年3月25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高进华,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宁陵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主要从事复混肥料、掺混肥料、各种作物专用肥、缓控释肥料及其他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宁陵公司项目目前正在规划征地中。
(三)、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宁陵公司正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现有资金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因此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对宁陵公司进行增资。此次增资有利于宁陵公司加快建设进度,尽早实现投产,同时也完善资产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助于宁陵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此次增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二、对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的增资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或“史丹利销售公司”)系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了促进销售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拟使用4,700万元以增加销售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对其进行增资。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由现有的3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在增资完毕后拟将“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最终公司名称以国家相关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公司召开于2012年3月25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宁陵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临沂史丹利化肥销售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张磊,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临沭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化肥零售;施肥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公司成立至今,尚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三)、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增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4,700万元对史丹利销售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能够解决该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该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本次增资能够使公司进一步适应战略布局的要求,促进公司品牌快速发展,扩大销售系统的规模和增强公司销售系统的市场竞争力。
此次增资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2-010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
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新投资项目名称:
(1)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
(2)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
2、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总额:430,255,638.64元
3、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总额:40,184,361.36元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712 号”文核准,同意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37,5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7,284,5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所需资金为510,000,000.00元,超募资金为577,284,5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6月7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1]第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于2011年8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0,000.00元和200,000,000.00元分别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和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0,000.00元超募资金已于2012年2月24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予以公告。截至2012年3月1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净利息收入为2,971,138.64元,账户中超募资金余额为430,255,638.64元。
二、本次投资概述
为了有效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430,255,638.64元和自有资金40,184,361.36元投资“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以下简称“当阳项目”)、“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以下简称“遂平项目”)两个新项目(以下统称“本次投资”),本次投资的方式为对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公司”)和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平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方案如下:
(一)当阳项目增资方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6,720,000.00元对当阳公司增资,主要用于当阳公司建设“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增资实施后,其中99,000,000.00元增加当阳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57,720,000.00元作为当阳公司资本公积。当阳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
(二)遂平项目增资方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3,535,638.64元和自有资金40,184,361.36元对遂平公司增资,合计增资额213,720,000.00元。用于遂平公司建设“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增资实施后,其中99,000,000.00元增加遂平公司注册资本,剩余114,720,000元作为遂平公司资本公积。遂平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至10,000万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1、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当阳公司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设立于2011年6月27日,法定代表人高进华,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当阳市坝陵工业园,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专用肥料、缓控释肥料及其他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高塔熔体造粒生产线一套、15万吨蒸汽滚筒造粒生产线两套、1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一套、10万吨脲甲醛缓控释型复合肥生产线一套和10万吨BB肥生产线一套。
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根据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化肥行业重点任务是“加快结构调整”,其中在“优化产业布局”中提出:复混肥和掺混肥料主要在消费区域建立加工、集散、分销和使用服务体系。
当阳市位于湖北省中西部,地处沮漳河中下游,大巴山脉东麓,荆山山脉以南,是鄂西山地向江汉平原过渡的地带,为拓展华中市场,促进华中区域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一体化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发展农业产业化实际,建设条件优越,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业参与国际竞争,发展高效创汇型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4、项目投资情况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投资额共计256,720,000.00元,以上资金全部来源于超募资金。该项目具体估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项目 | 投资额 |
土地费用 | 56,320,000.00 |
建筑工程费用 | 134,870,000.00 |
设备购买及安装费用 | 45,530,000.00 |
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 | 20,000,000.00 |
合 计 | 256,720,000.00 |
5、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按公司现阶段70%-80%的产能利用率计算,正常年份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亿元,年净利润1.1亿元,同时可增加当地就业人员1000余人。
(二)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1、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遂平公司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设立于2011年7月7日,法定代表人为苗兴礼先生,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遂平县产业集聚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掺混肥料、专用肥料、缓控释肥料及其他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2、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0万吨新型复合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0万吨高塔熔体造粒生产线一套、15万吨蒸汽滚筒造粒生产线两套、10万吨缓控释肥生产线一套、10万吨脲甲醛缓控释型复合肥生产线一套和10万吨BB肥生产线一套。
3、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该项目为“支农”型高新技术项目。其技术在复合肥行业处于高科技领域,发展前景十分看好。对于粮食增产,确保粮食安全,保证粮食质量,增加农民收入,将产生重要影响,既是绿色环保项目,同时又是惠民工程。
遂平为河南复合肥市场的重要门户,为拓展华北市场,进军湖北,促进华北区域研发、生产、营销、服务一体化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该项目符合当地发展农业产业化实际,建设条件优越,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对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引导农业参与国际竞争,发展高效创汇型农业,具有重要的作用。
4、项目投资情况
该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投资额共计213,720,000.00元,其中173,535,638.64元来源于超募资金,剩余40,184,361.36元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该项目具体估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费用项目 | 投资额 |
土地费用 | 35,600,000.00 |
建筑工程费用 | 112,590,000.00 |
设备购买及安装费用 | 45,530,000.00 |
工程建设其他费及预备费 | 20,000,000.00 |
合 计 | 213,720,000.00 |
5、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按公司现阶段70%-80%的产能利用率计算,正常年份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8亿元,年净利润1.1亿元,同时可增加当地就业人员1000余人。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可以有效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壮大公司的主营业务,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投资旨在满足当阳公司和遂平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确保上述公司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当阳公司项目和遂平公司项目设立后可以辐射湖北、湖南、河南大部分市场和安徽、四川部分市场,建成达产后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1、项目建设和管理风险
由于上述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在项目的建设周期、建设进程、项目涉及的土地、环评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管理和运营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2、项目盈利能力风险
在未来几年,复合肥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原材料的市场供需状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产能和收益状况是基于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做出的预测,能否实现尚存在不确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投资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上述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增资后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妥善使用。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当阳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遂平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投资。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武希彦、刘洪渭对本次投资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56,720,000.00元投资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使用超募资金173,535,638.64元和自有资金40,184,361.36元投资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建设,投资方式为向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上述投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发展壮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投资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和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当阳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遂平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6,720,000.00元投资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建设;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3,535,638.64元和自有资金40,184,361.36元投资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发展壮大公司的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上述投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超募资金拟投资于当阳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和遂平公司80万吨/年新型复合肥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品可以辐射湖北、湖南、河南大部分市场和安徽、四川部分市场,建成达产后一方面可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其使用是合理、必要的;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已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新项目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史丹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2-011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
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刊登于2012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拟定于2012年4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高文班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进华先生,独立董事刘洪渭先生,董事会秘书胡照顺先生,副总经理张磊先生,财务负责人祖林海先生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陈福民先生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2-012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2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3、会议召开的时间:2012年4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00
4、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3日
5、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7、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史丹利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1、《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1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1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上述第1项、3至11项、13至14项议案已由201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第12项至14项议案已由2012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4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12年4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史丹利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4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郭强
联系电话:0539-6263620
传 真:0539-6263620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沂蒙创业园区史丹利办公楼六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76700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2年4月19日召开的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议案一 |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二 |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议案三 |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议案四 | 《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议案五 | 《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 |||
议案六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
议案七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议案八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议案九 | 《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议案十 | 《关于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议案 十一 | 《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议案 十二 | 《关于补选股东监事的议案》 | |||
议案 十三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当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 |||
议案 十四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化肥遂平有限公司项目的议案》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 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2012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