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2-08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2人,亲自出席会议9人, 分别是何国纯、王强、饶东平、王权、梁君、季晓泉、张忠国、董威、张天灵。刘先福、孟杰董事因其他公务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何国纯、王权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陈潮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董威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6名监事、3名非董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何国纯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2月31日针对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58,006,325.71元,计提10%法定盈余公积金25,800,632.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794,096,557.43元,扣除已支付的2010年度普通股股利61,145,445.68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5,156,804.89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余额为809,525,916.83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制订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股(每股面值1元),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以上共计分配 175,098,321.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790,058,483.17元结转以后年度。
(2)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555,867,688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为670,558,994.80 元。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按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号)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规定,公司经营的广西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以下简称金宜路)、柳南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路段(以下简称平王路)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根据2011年公司委托长安大学对平王路、金宜路车流量测算并出具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鉴于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有所差异,如不调整单车折旧系数将导致上述路段在批准的经营期内不能收回或提前收回投资。
公司董事会研究同意:公司从201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平王路、金宜路固定资产折旧,平王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1.9元调整为每辆1.30元,金宜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2.70元调整为每辆2.88元。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算变更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2011年度经营绩效评估考核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简称“金桥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金桥公司因项目开发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新城支行(简称“建行南宁新城支行”)申请2.2亿元8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按照该银行要求,本公司作为金桥公司股东在金桥公司以一期项目的土地及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同时,需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09年10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以及于2009年11月18日在上述报纸、网站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按照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建行南宁新城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在2009年10月16日至2011年10月15日期间鉴于与建行南宁新城支行连续办理的贷款授信业务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金桥公司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个月止。
2011年由于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建设将由建行南宁新城支行在维持目前项目6,000万元存量贷款的情况下,采取“银团”方式向金桥公司新增项目贷款23,000万元,但在银行同意维持“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不变的情况下,需对担保方式进行调整,即“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15,000万元”的担保方式需调整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对借款人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1.5亿元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发放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6,000万元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为以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参与行组成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3亿元银团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1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目前,由于上述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组成的“银团”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后续贷款,经金桥公司与其他银行接洽,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同意金桥公司报批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5亿元,贷款条件采用金桥公司部分实物资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具体为:实物抵押担保6000万元;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第三方担保9000万元。金桥公司向公司提交了《关于请求调整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担保方式的请示》。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为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担保方式再做如下调整并需与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区分行签订相应保证合同:
(1)对原“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最高限额15,000万元”担保额度变更为“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提供第三方担保最高限额为6,000万元”。
(2)原“为以中国建设银行南宁新城支行为牵头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为参与行组成的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2.3亿元银团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调整为“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发放的1.5亿元银行贷款提供9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担保方式事项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1年6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出资参股成立南宁市泰和(暂定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泰和公司”),泰和公司注册资本2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00 万元,占72%的股权;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600 万元,占8%的股权;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 万元,占20%的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和《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目前,根据各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的要求,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不再投资,拟由公司两家控股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司控股100%)、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70%)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参股成立。
2011年3月23日,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原公司出资参股成立南宁市泰和(暂定名)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项作变更如下:
(1)原泰和公司名称在工商局预登记时因限超期已被注销,同意重新预登记名称为“南宁市利和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简称“利和公司”)。
(2)利和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10,000万元,待该公司稳健发展后再适时增资扩股。
(3)利和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5,500万元,占55%的股权;南宁金桥农产品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30%的股权;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15%的股权。
鉴于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尚需办理有关部门审批、注册等手续和相关出资协议书的签订和必要报审,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运作特点和要求,完善法人治理、防范投资和运作风险。
对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的法人,其本次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强、梁君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具体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关联交易暨对外投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五洲.锦绣壮乡(暂定名)项目的议案
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五洲地产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坛百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拓展业务范围,提升经营业绩,发掘新的利润增长点,2011年五洲地产公司和坛百公司与百色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百色正元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色美壮公司”),现拟投资开发五洲·锦绣壮乡(暂定名)项目。
百色美壮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五洲地产公司现金出资100万元,股权比例为10%;坛百公司现金出资500万元,股权比例为50%;百色正元公司现金出资4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
项目位于田阳县城西南面,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田阳出口处,处于田阳的门户位置。南宁(坛洛)至百色高速公路为中国大西南最为便捷陆路出海通道的重要路段。田阳县是壮族发祥地,民族文化底蕴厚实,自然与人文景观丰富。田阳县处于右江河谷,土质肥沃,物产丰富,是热带水果和蔬菜重要种植基地。田阳周边矿产蕴藏量丰富,已成为铝开采、冶炼、加工新兴基地。
项目以物流、文化、旅游、商业和住宅综合模式开发,结合壮族民族文化,以文化和旅游打造品牌,提升品位,凝聚人气,由此提高项目价值。
项目占地约2090亩,拟进行综合开发,分期建设;项目共设4个组团8个主题,分别为“壮乡驿站” 、“壮乡名园”、、 “壮乡农家乐”、“壮乡剧场”、“壮商协会”、“壮乡民俗商埠”、“壮乡小镇”、“壮乡瓜果集散交易中心”,涵盖文化、旅游、娱乐、餐饮、度假、商贸、商住等多个区域。总开发面积约158万㎡。壮乡民俗商埠、果蔬商贸城、壮乡小镇天地楼及多层、小高层、高层组团约140万㎡作为配套商品房开发物业对外销售。壮乡名园、壮乡农家乐、壮乡剧场、壮乡协会、 壮乡驿站、果蔬物流中心、景区和酒店物流组团约18万㎡作为自营物业经营。项目分两期开发,第一期开发壮乡驿站、壮乡小镇、壮乡山寨共计780亩约55万㎡,建设期5年(2012年—2016年);第二期开发壮乡小镇、壮人公园、壮乡山寨1310亩约103万㎡,建设期7年(2017年—2024年)。
按照初步估算,项目一期780亩55万㎡,总投资12.25亿元人民币,启动资金3.7亿元人民币,其中3.4亿元由百色美壮公司各股东按股权比例筹措: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筹措3400万元;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筹措1.7亿元;百色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筹措1.36亿元。另外3000万元由战略合作伙伴出资。项目二期1310亩约103万㎡总投资估算为21.7亿元,可利用项目一期获得的利润作为启动资金。
项目一期投入资金3.4亿元,预计可实现税前利润7.1亿元,税后利润5.67亿元,税前利润率65.7%,税后利润率52%。项目二期总投资21.7亿元,税前利润26.3亿元。
2012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广西百色美壮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对五洲.锦绣壮乡(暂定名)项目进行投资,其中: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12.25亿元人民币,启动资金3.7亿元人民币,广西五洲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广西坛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出资1.7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刘先福、孟杰董事认为项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对本议案投弃权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部分条件变更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2011年8月12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作为偿债主体,向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发起设立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所属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债权计划额度不超过15亿元,债权计划期限7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第四年末拥有回售选择权),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同时约定利率区间下限为6%、上限为7.8%。目前由于国内金融形势发生变化,经与项目受托方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磋商,拟对原项目计划中部分实施条件进行变更。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对原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计划中的部分实施条件进行如下变更:
(1)原“债权计划期限7 年(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第四年末拥有回售选择权)”变更为“债权计划期限7 年(可协商提前偿债)”
(2)原“利率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2%,同时约定利率区间下限为6%、上限为7.8%”变更为“执行同期银行贷款的市场利率,利率区间为【6%,7.8%】”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进行相应修改后的《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的议案》及《关于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与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另行公告。
本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1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和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2-09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3月23日上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结束后在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3月12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6人,亲自出席会议6人, 分别是高力生、张丽桂、黎宇、胡煜、刘敏赞、郭仕强。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高力生先生主持。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按照交通部《高速公路公司财务管理办法》(财工字[1997]59号)固定资产折旧办法规定,公司经营的广西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以下简称金宜路)、柳南高速公路小平阳至王灵路段(以下简称平王路)采用车流量法计提折旧。根据2011年公司委托长安大学对平王路、金宜路车流量测算并出具的《小平阳至王灵高速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金城江至宜州一级公路交通量及通行费收入预测报告》,鉴于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有所差异,如不调整单车折旧系数将导致上述路段在批准的经营期内不能收回或提前收回投资。
公司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按照新的测算结果调整单车折旧系数计提平王路、金宜路固定资产折旧,平王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1.9元调整为每辆1.30元,金宜路的单车折旧系数从每辆2.70元调整为每辆2.88元。
监事会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使会计报表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价值,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会计师签名确认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5)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报告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68 证券简称:五洲交通 编号:临2012-10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5日
●出席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8日
●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根据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2年4月25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点开始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8日
(三)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8楼公司第二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序 号 | 议案内容 | 是否为特别 决议事项 |
| 1 |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2 | 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 | 否 |
| 3 |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否 |
| 4 |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否 |
| 5 |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否 |
| 6 | 审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否 |
| 7 | 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否 |
| 8 | 审议关于调整对南宁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 否 |
| 9 | 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五洲.锦绣壮乡项目的议案 | 否 |
| 10 | 审议关于公司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项目的议案 | 否 |
| 11 | 审议关于实施保险资金债权融资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担保与反担保的议案 | 否 |
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将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出席大会股权登记日及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8日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宜
(一)登记时间
2012年4月20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15点至17点。
(二)登记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证件资料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
人持股凭证。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持以上证件资料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可以
复印件加盖公章)直接到公司办理出席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
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将上述证件原件交
会务人员并经律师确认。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但应持上述证件资料原
件经律师确认参会资格后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53002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15-1号现代国际大厦26楼
广西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林明、侠宇
联系电话:0771-5520235、5525323
(下转B5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