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1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落实公司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1月12日《关于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加强公司与老河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老河口市政府”)在能源领域的战略合作,公司与老河口市政府于2012年3月27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一、合作方介绍
老河口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边缘,襄阳市西部,湖北、河南两省交界处,总面积1032平方公里,辖区内10个乡镇办事处。截至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为53.10万人。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110.99亿元,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将达到19%。
二、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双方合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根据在鄂西北地区的能源项目建设情况,如若成立相应公司,则在老河口市注册,并在当地纳税,把老河口市作为投资重点区域;老河口市政府同意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公司税收、补贴等优惠政策,同时积极向公司推荐新能源创业项目;
2、在公司与襄阳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公司力争把规划总装机4×1000MW,总投资150亿元的“北煤南运”大通道路口电站项目纳入国家及省能源“十二五规划”,力争该项目早日落户老河口市。
3、老河口市政府支持公司所属“西气东输二线”仙人渡接收站项目、加气母站项目建设,并支持仙人渡接收站下游用户通过接收站接收气源;支持公司依托仙人渡接收站,对具备条件的下游大用户开展天然气直供;支持公司在老河口市政府区域建设两座LNG加气站,满足当地重载货车、大型客车及船舶等改进使用清洁燃料的需求。
4、双方同意开展新能源项目合作,规划在老河口市政府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开展光伏发电、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新能源示范项目建设。
(二)老河口市政府承诺为公司在老河口市投资项目提供支持,优先为公司提供相关项目信息,并给予公司各项优惠政策;公司将发挥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加快合作项目前期工作。
(三)双方同意建立紧密协调联络机制,双方同意根据具体进展设立相关工作小组,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项目进展需要,双方可另行协商或签订补充协议。
三、对公司影响
本次双方合作,是襄阳市政府与公司之间签署的框架协议的延伸,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鉴于该协议为意向协议,同时所涉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因此,对公司近期的业绩影响不大。
四、风险提示
协议中关于项目的具体条款尚未确定,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具体投资项目履行相应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老河口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