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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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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39版)
    2012-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创新运营模式,与中航特材良性互动,提升市场竞争力。设立中航检测逐步打造独立第三方检测中心,将改变现有材料的检测模式,即材料出厂检测、入库检测、交付产品检测,实现一次检测且行业认可。一方面,这将降低企业检测成本,缩短生产周期,实现三方“共赢”;另一方面,这将积极促进公司特材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锻铸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2、统一标准,减少重复性检测,降低成本。公司将依托中航检测逐步实现在材料行业标准制定者的地位,对改变国内特种材料小批量,难生产,质量不稳定局面,提升国内特材行业具有里程碑意义。

    3、缩短理化试验周期,提高效率。推行第三方检测模式,将缩短企业在材料采购环节的资金占用时间,消除重复检验的现象,较国内目前模式缩短项目完成时间1-2个月,降低重大质量损失,提升质量管控能力和有效性。同时,通过对检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指导生产工艺的改进,起到节省成本,提高工艺技术能力的指导作用。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各方给予支持。军方及各厂所、同行对公司建立第三方理化检测中心均持支持态度。

    2、共享实验设施,盘活检测资产,实现检测中心的专业化整合。通过第三方理化检测平台的建立,实现公司各企业检测资源的专业化整合,共享以及对新设备更新改造的集中投资,避免重复投资。同时,以现有的陕西宏远和贵州安大两个国家级理化实验室为基础,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申请备案,将中航检测认证为国家级实验室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3、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数字化管理。设立中航检测后可实现搭建信息化平台,将检测数据上线进行数字化管理,由中航检测统一调配,各分中心检测数据共享,避免重复投资,减少资源浪费并实现快捷、高效地利用资源,降低成本。

    四、经济效益分析

    1、一期效益预测。预计设立于陕西和贵州的两个检测中心2015年实现销售收入23,160万元,累计静态净现金流7,284.56万元。包含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3.31年,包含建设期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3.65年。

    2、二期效益预测。预计西安检测中心2015年开始实现收入,二期投资完成后,到2018年西安检测中心预计实现销售收入8,640.00万元,累计静态净现金流505.56万元。包含建设期的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88年,包含建设期的动态投资回收期为5.20年。

    五、风险分析与应对措施

    1. 同行业市场竞争。目前行业内有621所、北钢院利用材料预研的优势,知名度较高、资质较全,对公司形成一定的竞争。

    应对措施:目前621所、北钢院所从事的材料检测,主要是在供需双方对检测结果存在争议时的公证功能。中航检测的模式将整合检测程序,减少重复性检测成本,缩短周期,与上述检测机构的运营模式与市场定位有一定区别,可减少甚至规避相应的竞争风险。

    2. 信息化改造。目前陕西宏远和贵州安大两个检测中心的大部分设备都比较陈旧,信息化改造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应对措施:中航检测成立后,通过市场化运作盘活这两个检测中心资产,系统规划和改造信息化系统,可以用新的信息化技改方案规避该风险。

    3、军品原材料的保密认证和军工生产许可认证必须专门申请,需付出一定时间成本,将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带来一定不可预判影响。

    应对措施:中航检测设立后,利用公司各方资源加紧办理相关资质及认证,及早取得相关资质和证书进入相关市场领域,降低由于资质认证所带来的项目进度和市场化风险。

    六、投资设立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中航检测,将有助于提升公司锻铸业务的市场竞争力,降低重复性的理化检测成本,缩短材料供应链上下游理化实验周期,整体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 2012-01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9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1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朝阳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请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
    1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1-2、4-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2、4、6、7、8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2012-010、012)以及相关文件。

    上述第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2012-011)。

    上述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2012-006)。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其他邀请的人员;

    2、2012年4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四、参与会议的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持股凭证以及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4、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6层公司资本运营部

    5、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4月20日—24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5:00(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它事项

    1、会议半天,食宿自理。

    2、联系电话:010-65687796、65687726

    3、传真:010-65687959

    4、联系人:杜鑫、郭宝生

    5、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艾维克大厦16层

    6、邮编:100022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6日

    附件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 月 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决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2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4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5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6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7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请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8关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议案9公司2011年度经营计划   
    议案10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上表“表决结果”下的相应栏中填写“√”表示选中该表决结果,每一议案只能选择一个表决结果,多选无效;2、若委托人未有明确指示,则视作全权委托被委托人按其意思自行进行表决。

    1、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附注1):

    2、股东账号: 持股数(附注2):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3)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注:

    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3、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