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证券代码:000809 公告编号:2012-019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集中竞 价交易 | ||||
大宗交易 | 2012年3月27日 | 20.83 | 9,600,000 | 2.62 | |
合 计 | 9,600,000 | 2.6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3,683,759 | 3.73 | 4,083,759 | 1.1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683,759 | 3.73 | 4,083,759 | 1.1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说明:1、2012年3月7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增持其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将持有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过户给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四川怡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怡和集团)吸收合并其全资子公司成都迈特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特医药),迈特医药将其持有铁岭新城的股份44,343,759股过户给怡和集团并承接迈特医药全部债权债务,过户完成后,迈特医药不再持有铁岭新城的股份,怡和集团持有铁岭新城的股份44,343,759股。
2、2012年3月22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了《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过户进展公告》。2012年3月20日,本公司接到股东迈特医药的通知:迈特医药已于2012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权解除质押(13,340,000股)和过户手续,将其持有铁岭新城的44,343,759股中的13,683,759股股份后过户到怡和集团名下。本次股权过户后,怡和集团持有铁岭新城股份13,683,759股,占总股本的3.73%,截止目前,迈特医药仍持有铁岭新城股份30,660,000股,占总股本的8.37%,并全部质押,待解除质押后迈特医药将持有铁岭新城股份过户至怡和集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否
2、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3、明确说明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是
三、备查文件
铁岭新城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证券代码:000809 公告编号:2012-020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于(证券简称:铁岭新城 证券代码:000809)2012年3月23日、26日、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二条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对影响公司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经电话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以及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事宜,并于2012年3月23日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铁岭新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