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 ST宝龙 编号:临2012-021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3月23日、26日、27日)触及涨幅限制,且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披露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重组事项资料,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同时,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培青先生,亦确认不存在其他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四、 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2012年3月18日,本公司召开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方案,截止目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风险提示如下:
(1)审批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交易以及批准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赵美光及一致行动人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要约收购义务。
(2)拟购买资产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为吉隆矿业100.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拟购买资产经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合计为13,449.00万元,评估值为159,420.79万元,评估增值额为145,971.79万元,增值率为 1,085.37%,评估增值倍数较高。拟购买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采矿权评估增值。截至评估基准日,吉隆矿业拥有的撰山子矿区、红花沟矿区、莲花山矿区采矿权的账面价值合计为2,103.94万元,评估值合计为117,584.92万元(采矿权整体评估价值),评估增值率为5,488.80%。
中鑫众和在撰山子矿区、红花沟矿区、莲花山矿区采矿权评估过程中,对撰山子矿区、红花沟矿区、莲花山矿区所生产黄金的未来的销售价格、未来的产销量、以及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等进行了谨慎预测,若这些指标在未来较预测值发生较大幅度变动,则将影响到未来吉隆矿业的盈利水平,进而影响撰山子矿区、红花沟矿区、莲花山矿区采矿权评估结果以及吉隆矿业100.00%股权的评估结果。
(3)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风险
本公司遵循谨慎性原则编制了2012年度3-12月、2013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报告,预计2012年、2013年上市公司备考每股收益分别为0.82元/股、0.86元/股。该盈利预测报告已经中审亚太审核,并由其出具了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813-7号《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备考盈利预测是以本次交易完成后ST宝龙拥有的资产、负债和相应业务为基础进行编制的,以拟购买资产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1-2月经营业绩为基础,综合本公司和吉隆矿业面临的市场环境和未来发展前景,并充分考虑现实各项基础、经营能力、未来的发展计划等前提下,本着稳健求实的原则而编制。
提请投资者在阅读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及其审核报告时关注其编制基础和假设,由于报告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意外事件也可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尽管盈利预测的各项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仍可能出现实际经营结果与盈利预测结果存在一定差异的情况,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4)交易前后本公司每股收益风险
根据大信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1)第2-0000号、大信审字(2012)第2-0042号《审计报告》)和中审亚太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11)010813-8号),拟购买资产201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1.25亿元,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预测数约为2.33亿元。按本次拟发行约1.84亿股计算,拟购买资产2011年、2012年每股收益约为0.68元/股、1.27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2011年、2012年每股收益约为0.44元/股、0.82元/股。
若本次交易未获得相关有权机关的核准,则本公司每股收益会受到较大波动影响,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
(5)采矿证到期延续的风险
吉隆矿业、华泰矿业目前持有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至2014年9月、最短至2012年6月。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采矿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自吉隆矿业成立以来,吉隆矿业先后更换过四次采矿许可证,如果吉隆矿业、华泰矿业未能在采矿许可证期满之前提出延期申请,或者公司未能按照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公司的合法生产经营将受到影响。
2、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兄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