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2-临002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高康先生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1年度公司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年度审计,公司2011度实现利润总额为578,291,297.08元,净利润为416,721,800.93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9,720,469.98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151,188.62元。控股子公司狮丹努服饰公司根据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和章程的规定,按本期实现净利润提取5%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656,893.95元;控股子公司狮丹努针织公司根据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和章程的规定,按本期实现净利润提取5%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293,234.50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532,504,789.50元,2011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41,123,942.41元。
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角度出发,提出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1年末总股本505,473,454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0,656,814.48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680,467,127.93元滚存至2012年。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向其支付2011年度报酬议案
董事会决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同时,经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决定结合行业标准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该所201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15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继续为浩业公司向银行提供新一期额度为39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银行间的初步安排如下:
银行名称 | 担保额度 |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 1800万美元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800万美元 |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 400万美元 |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 400万美元 |
合计 | 3400万美元 |
如今后因业务需要,该3400万美元的额度需要在银行间调整的,则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剩余500万美元将根据浩业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授权董事长具体确定合作银行。
同时,董事会要求担保采取每项担保事项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的形式,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生效。原为确保浩业公司业务安全、高效运作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继续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为东方和仁向银行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银行间的初步安排如下:
银行名称 | 担保额度 | 银行名称 | 担保额度 |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 | 8000万元 | 浦发银行杭州分行 | 3000万元 |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 8000万元 | 华夏银行杭州分行 | 2000万元 |
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 3000万元 | 杭州银行杭州分行 | 2000万元 |
如今后因业务需要,以上合计的26000万元额度需要在银行间调整的,则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剩余的4000万元额度将根据东方和仁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授权董事长具体确定合作银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2010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议案七、议案八、议案十、议案十一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8楼1808室
2、会议审议事项
1)2011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向其支付2011年度报酬议案
6)2011年度公司董事长薪酬议案
7)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关于调整职工监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为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2)2011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议案6)、7)已经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度拟向公司董事长实发薪酬263.33万元;独立董事的津贴拟由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至每人每年7万元人民币(税后),从2011年度开始实施。详细会议资料公司将于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会议出席人员
①、截止2012年4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也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②、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出席方法
①、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股东可采用送达、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会议地点。
④、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06室
邮政编码:310009
⑤、登记时间:2012年4月18—19日9:00-16:30
5、其他事项
①、本次股东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②、联系方式
联系人:姬峰
联系电话:0571-87600383
传 真:0571-87600324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
委托事项如下: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2-临003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3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180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1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调整职工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决定将职工监事的津贴由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税后)调整至每人每年3万元人民币(税后)。
五、2011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以上各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20 股票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12-临004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浩业公司)、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东方和仁”)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公司为浩业公司提供额度担保3900万美元,为东方和仁提供额度担保人民币30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浩业公司提供额度为42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该笔担保将于2012年4月21日到期。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浩业公司业务的持续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浩业公司向银行提供新一期额度为39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为了帮助东方和仁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尽快拓展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东方和仁向银行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该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和仁公司开展大宗商品贸易。
上述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集团浩业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经营范围为纺织原料及辅料、燃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纺织机械设备、工艺美术品、初级使用农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批文)。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浩业公司经审计总资产514,511,370.15元,净资产23,558,299.49元,主营业务收入815,355,544.22元,资产负债率95.42%,净利润190,695.50元。
2、浙江东方和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五金交电、机电产品、日用纺织品、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方和仁经审计总资产11,973,713.75元,净资产11,947,556.14元,资产负债率0.22%,净利润-52,443.86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浩业向银行提供新一期额度为39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担保将采取每项担保事项逐笔签订担保合同的形式,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生效。
2、公司董为东方和仁向银行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的额度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浩业公司、东方和仁作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支持其业务发展为其向银行提供额度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可推动子公司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担保是合理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浩业公司提供额度为4200万美元的额度担保,该笔担保将于2012年4月21日到期,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2%,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是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两项担保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递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我们同意该两项担保议案。同时,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