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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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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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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总资产130.75亿元,负债总额110.29亿元,资产负债率84.35%,其中短期借款34.02亿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201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3亿元,实现净利润3.2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目前维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占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 双方(包括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向银行正常融资(包括开具票据业务)

    时,由双方相互提供信用担保。

    2、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维科集团为公司担保的总金额则不受此上额限制。上述数据以融资担保余额计算。

    3、本次担保合作期限为1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同意并经下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4、双方各自自行承担融资责任,因融资违约行为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融资方承担。

    5、双方同意:一方在要求另一方为己方正式提供信用担保时,应向另一方提供其认可的反担保措施。否则,另一方有权不提供信用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本次与维科集团进行银行融资互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融资的需要,同时也考虑到维科集团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资信状况有助于减少担保的潜在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公司与维科集团在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内进行银行融资互相担保。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必须严格按照额度进行,在为对方提供信用担保时,维科集团应提供公司认可的反担保措施。

    六、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为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461万元,公司为维科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7649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83.03%,其中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91万元,为控股股东维科集团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0万元。

    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3、 维科集团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12-009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

    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2011年日常性关联采购、关联销售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对2011年实际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部分予以追认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集团”):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兆龙路8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43,093,800元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各类缝纫线、绣花线及其各类纱线制品

    该公司为本公司与美国线业国际公司的合营企业,双方各占50%股份。

    三、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按合并报表口径,2011年本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2011年日常性采购金额2010年日常性采购金额2011年日常性销售金额2010年日常性采购金额
    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74.48-5,175.21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3,407,293.3431,078,719.4442,067,180.62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25,959,507.6016,682,001.719,472,495.2611,493,296.81
    其他1,732,683.481,107,385.663,525,566.4711,374,580.58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27,692,191.0821,199,055.1944,076,781.1764,940,233.22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96,982,279.6791,910,415.3175,096,530.4337,366,168.81
    宁波维科川岛晟坤纺织品有限公司[合营企业]1,971,735.821,930,854.94-1,571,015.18
    其他(子公司其他股东)14,833,067.772,278,456.75139,088,440.2191,633,202.98
    总合计141,479,274.34117,318,782.19258,261,751.81195,510,620.19

    (一)201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共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27,692,191.08元,关联销售44,076,781.1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合计71,768,972.25元。

    (二)主要关联交易介绍

    1、对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本公司托管企业),主要系公司内销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向其采购毯制品。

    2、对于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主要是公司外销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其采购线制品用于出口。

    3、对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主要是其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等采购家纺制品、针织制品、纱制品等用于外销。

    4、对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主要系其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采购毯制品用于外销。

    5、对于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淮北宇大有限公司为其的配套生产商。

    上述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

    四、对201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予以追认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类别2011年实际2011年预计超出金额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采购25969001696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采购17110071
    与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日常性采购关联交易合计采购277013701400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销售310820001108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销售751040003510

    201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实际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主要原因如下:

    1、向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预计采购金额超出,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内销拓展力度,公司内销子公司宁波维科家纺有限公司、宁波兴洋家纺有限公司向其采购毯制品的规模增加。

    2、向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预计采购金额超出,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淮北宇大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故向其购买的水、电、汽等能源费用也相应增加。

    4、向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预计销售金额超出,主要因为报告期内其向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床单有限公司、宁波维科棉纺织有限公司、宁波维科精华浙东针织有限公司等采购家纺制品、针织制品、纱制品等用于外销。

    5、向华美线业有限公司预计销售金额超出,主要因为报告期内淮北宇大生产经营规模扩大,故向其销售的规模也相应增加。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关联销售金额为44,076,781.17元,仅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亦不会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独立董事根据对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审查,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及其他关联方的商品购销交易均遵循了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1年度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的运营方式和定价原则并未发生改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但公司需提高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准确性。

    六、关于2012年度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公司与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披露,每年度股东大会将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编号:2012-010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在公司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1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次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承命、周永国、黄福良、陈良琴回避了本次表决。同时,独立董事杨纪朝、陈运能、楼百均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在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公司预计2012年度发生关联采购1370万元,关联销售8000万元。(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2年采购

    预计

    2011年数据2012年销售

    预计

    2011年数据
    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500-40003108
    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注)30002596950947
    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注)01710151
    其他502500202
    与上述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合计3550276954504408
    华美线业有限公司

    [合营企业]

    10000969880007510
    其他合营企业2001972000
    总合计13750126641365011918

    注:本公司已托管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淮北维科印染有限公司。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5月1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和义路99号,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目前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24.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华美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43,093,800元,注册地址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兆龙路8号,主要经营业务:生产各类缝纫线、绣花线及其各类纱线制品。该公司为本公司与美国线业国际公司的合营企业,双方各占50%股份。

    2、主要关联交易说明

    (1)公司与宁波维科工贸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为专业进出口公司,根据其业务需要向公司采购家纺制品及针织服装等。

    (2)公司与兴洋浙东(宁波)毛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兴洋毛毯有限公司采购毯制品用于外销。

    (3)公司与合营企业华美线业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宁波敦煌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其采购线制品用于出口。

    3、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本公司是一家从事纺织业务为主的上市公司,与关联方维科集团等存在着历史渊源关系,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利用各自多年积累形成的资源和优势,以及各自在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目前存在的部分关联交易是有必要性的。

    2、201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关联采购27,692,191.08元,关联销售44,076,781.17元,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0.96%,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公司与维科集团及华美线业于2006年3月6日签署的《关于经常性商品购销框架协议》,其有效期限至200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但签约方未提出书面终止或修改意见,则协议有效期自动递延一年,并以此逐年类推。

    为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额度控制,董事会责成经营层和财务部门加强日常的交易监控,建立预警机制,并将执行情况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同时,在年度及半年度报告中,公司将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汇总披露,在每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事后审议确认。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查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在此基础上公司预计的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数据后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持续性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业务需要而进行,遵循了市场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52 证券简称:维科精华 公告编号:2012-011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2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24050万元,余额为27550万元。

    ●本项拆借资金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本授权有效期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一、拆借资金概述

    经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2年度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上述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拆借资金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资金拆借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和义路99号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业务:实业投资、纺织品加工制造、房地产开发、进出口业务等

    注册资本:人民币107,065,497元 成立日期:1998年5月18日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总资产130.75亿元,负债总额110.29亿元,资产负债率84.35%,其中短期借款34.02亿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口径)。201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13亿元,实现净利润3.2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2012年公司将继续围绕内销突破、产业调整、管理转型三大战略重点,加大在内销市场拓展、研发营销突破、产业调整等重要领域的投入,因此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控股股东维科集团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提供的中短期拆借资金,主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杨纪朝、楼百均、陈运能同意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在2012年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资金中短期拆借。本项资金拆借的资金使用费用按照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五、2011年资金拆借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维科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中短期资金融通24050万元,余额为27550万元。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