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2-2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2年3月20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开发软件新城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连软件园”)、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联投集团”)签署《股东出资协议书》,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进行软件新城项目的建设开发。(详见2012年2月29日、3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2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拟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开发软件新城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2年2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2年3月28日,公司已与大连软件园、联投集团正式签署《股东出资协议书》,现将合资公司基本情况补充如下:
一、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元(¥400,000,000元),其中,各方出资额为:
1、联投集团: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
2、大连软件园:人民币贰亿元(¥200,000,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3、本公司:人民币壹亿元(¥100,000,0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出资期限
1、合资公司各股东首期各出资各自应出资额的20%,并在合资公司章程生效后的30日内将首期出资款足额存入合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
2、其余注册资金由各股东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按各自出资比例缴足。
三、人员安排
1、合资公司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由联投集团委派一名董事,由大连软件园委派两名董事,由本公司委派一名董事。其中设董事长一名,由联投集团委派;副董事长一名,由大连软件园委派;
2、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监事三名,联投集团、大连软件园、本公司各委派一名;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其中总经理由大连软件园委派,由董事会聘任,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委派。
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