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2-009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3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公司公告临2011-005)。
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股份238,247,4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71 %。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理财产品融资的议案》
同意票238,247,412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238,247,412 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宋皓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2-010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2年3月29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会议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长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曹阳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长,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3月30日
附件:曹阳先生个人简历
曹阳,男,1971年10月生,大学学历。曾任江都市粮食局会计、局长秘书;江都日报社记者、编辑、广告部主任、编辑部主任、周刊主编;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企划部部长,杉杉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企划部部长,杉杉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监、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