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编号:公告临2012-017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3月30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龙东商务酒店(张江集电港)召开,会议共有19名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代表股份133,536,683(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三万六千六百八十三)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62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葛培健先生主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2、《公司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3、《公司201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4、《公司201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5、《关于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2011年末总股本4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分配红利41,520,00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415,2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83,04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6、《关于公司2012 年度借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2年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借款额度,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资金需求情况进行具体操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7、《关于为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RMB10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两年。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8、《关于公司城市基础设施BT项目投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长三角区域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BT(或BOT)项目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 亿元,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8个月。要求所投资项目的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200BP,项目回购期最多不超过8年,并要求公司经营层本着稳健、谨慎的操作原则,拓展新的城市基础设施BT(或BOT)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9、《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浦发财务公司”)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协议涉及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亿元,根据用款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浦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兴公司”)在落实相应担保措施后,经审批同意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内最高贷款规模不超过肆亿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进行具体事宜操作,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联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5,115,444 (一千五百一十一万五千四百四十四)股,占99.9056%;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944%。
10、《关于2012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1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修订《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3,522,403 (一亿三千三百五十二万二千四百零三)股,占99.9893%;反对:0(零)股,占0.0000%;弃权:14,280 (一万四千二百八十)股,占0.0107%。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方晓杰律师、章丹雯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