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5 证券简称:美利纸业 公告编号:2012-013号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2年3月19日分别以直接送达或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表决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0日中午12点。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的董事9人,实际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满足外部监管要求,保障广大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关于推进辖区上市公司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宁证监发【2012】3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组织机构
1、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
组 长:王 昆
副组长:闫学廷 吴东旭
成员:孙卫国 张小盟 万 军 杨 云 邵进华 郭旭斌 贺岩峰
马建华 刘春丽 马小林 汪存军 王新芳
2、内部控制规范专门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工作小组,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内部控制规范专项工作日常管理事项,主要负责统筹安排内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由审计部、证券与法律事务部、财务部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专职人员参与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内部控制规范专项工作的具体工作。
组 长:邵进华
副组长:王新芳 汪存军
成员:黄文升 刘 燕 杨秀玲 沈海峰 杨成才
苏保军 艾永春 秦瑞芳 杨奎毅 史君丽 吴忠霞 张晓霞 史静波
李姗焕 王学军 李 贤 宋 芳
3、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1)内控领导小组职责:组织公司对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制定的内控机制的基本制度和工作标准,按内控要求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布局进行整体规划,监督内控机制工作的整体进程,确保内控机制健康运行等。
(2)内控专门工作小组职责:了解和掌握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召开内控工作小组会议,负责协调督办各部门开展内控工作等。
(3)内控专门工作小组各成员部门职责:落实公司内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负责日常工作的风险防控等。
二、公司2012年内控建设具体开展工作计划
1、准备阶段
(1)3月31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将实施工作方案报送宁夏证监局及深交所备案。
(2)3月底至4月30日,初步完成内控风险流程汇编,并根据内控风险流程汇编进一步修订、完善内控手册。
(3)4月23日,确定负责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实施阶段
(1)6月30日前,将《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集》、《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控制流程手册》、《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执行手册》正式印发并试运行。
(2)7月至12月,内部工作小组将现有的政策、制度与风险对接,评价控制措施有效性。持续深入分析、总结控制措施,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梳理内控中存在的缺陷,并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
(3)7月15日前,向宁夏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季度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4)11月1日至15日,审计部会同内控工作小组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审批。
(5)2013年1月15日,向宁夏证监局和深交所报送年度内控规范实施进展情况报告。
3、出具报告阶段
(1)2013年1-2月份,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3年4月30日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控审计报告》。
(3)根据年报预约披露时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一)编制自我评价工作计划
1、自我评价范围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为公司本部及子公司。
2、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业务流程
编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确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评价标准→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提出认定意见和整改意见→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自我评价时间及人员分工
在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前,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会同内控规范专门工作小组和其他管理人员,拟定自我评价工作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工作任务、评价程序、人员组织、进度安排、费用预算,报董事会审批后,组建内控自我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
(二)组织实施自我评价工作
公司内控工作小组对被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测试,通过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编制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控缺陷。
(三)编制缺陷汇总表
根据现场测试获得的证据,对内部控制缺陷进行初步分析认定,并按其影响程度确定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编制缺陷评价汇总表。
(四)提出认定意见和整改意见
审计部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复核,提出认定意见和整改意见,编制整改任务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并以书面形式向内控规范领导小组和董事会报告,重大缺陷由董事会最终予以认定。
(五)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编写
审计部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结果,结合评价工作底稿和内控缺陷汇总表等资料,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编制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评价报告的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七)审核及披露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内控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报送宁夏证监局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四、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一)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内部控制审计基准日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基准日为2012年12月31日。
(三)内部控制审计负责人及工作任务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负责部门为审计部,负责人为王新芳。工作任务为:
1、聘请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2、配合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做好内控审计工作。
3、按照要求向公司内控领导小组、董事会、宁夏证监局及相关部门报送内控审计报告。
(四)审计报告披露
在2012年年度报告中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根据公司2012 年年报预约时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披露。
二0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