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股票简称:鑫龙电器 股票代码:002298 公告编号: 2012-01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 16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共计增加 33,000,000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125,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增加 132,000,000股。本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330,000,000股。”
根据公司2012年3月29日公告的《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9日,分红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12年4月9日。
根据公司2011年10月9日、2011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及2011年11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授权,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将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10月1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2.88元/股。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6.4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2.88元/股-0.025元/股)/(1+100%)=6.43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