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4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议,将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伊玛谢夫油气区块51%权益的议案》(详见2012年1月10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提交拟于2012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后,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听取并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申请新增4700万美元银行借款额度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伊玛谢夫油气区块51%权益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融资计划》;
5、听取并审议《关于非公开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实施
债务融资不超过30亿元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担保计划》;
7、听取并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基本年薪的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事项不变,详见2012年3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5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出资设立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82.30%),拟修建甘肃红柳河至新疆哈密淖毛湖煤矿、三塘湖煤矿的铁路(详见2011年11月10日、2011年11月29日《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接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复函》(发改办基础[2012]526号),国家发改委同意公司就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开展前期工作。为保证该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先期开工建设实验段,计划工期235天。该实验段为红柳河车站至河西进站前17公里,主要工程有红柳河站车站改造、大桥及特大桥四座(其中单线特大桥一座770.28米、双线特大桥一座1274.04米、双线大桥两座615.66米)、涵洞46座1307.96米,其余为路基工程。该段工程已于2012年3月19日招标完成,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
特此公告。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