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德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05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朱德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4月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德宇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朱德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辞职后,朱德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朱德宇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立即生效,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程序补选新的董事、董事长。朱德宇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作为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长朱德宇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朱德宇先生确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该辞职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影响。辞职后,朱德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朱德宇先生在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2-006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是谢运先生和曹玉江先生。
公司于2012年4月6日收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曹玉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贝因美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平安证券授权赵宏女士接替担任我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谢运先生和赵宏女士。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根据有关规定,保荐机构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5日
附:赵宏女士简历
赵宏女士,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投行一部副总经理。具有10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先后负责和参与了春兴精工(002547)、禾欣股份(002343)、报喜鸟(002154)、恒源煤电(600971)、江苏三友(002044)、芜湖港(600575)、迪安诊断(300244)、玉龙股份(601028)等IPO项目,常山股份(000158)配股等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以及鲁信高新(600783)、ST申龙(600401)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