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16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 1-3月份同向大幅上升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2012年1 月1 日—2012年3 月30 日 | 2011年1 月1 日—2011 年3 月30 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约11000-12000万元 | 2100万元 | 约430%-470% |
基本每股收益 | 0.3385元/股-0.3693元/股 | 0.0693元/股 | -- |
二、业绩预告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经营稳步发展,销售收入大幅增长,企业内部控制加强,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导致净利润大幅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公司2012年 1-3月份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17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 义
本公司或酒鬼酒公司 | 指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
酒鬼酒供销公司、甲方 | 指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新平川酿酒厂、乙方 | 指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 |
酒鬼酒河南公司 | 指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筹)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公司与新平川酿酒厂签订了《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2、此次交易需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此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企业名称 | 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 |
注册资本 | 不适用 |
股权结构 | 独资 |
实际控制人 | 于国奇 |
法人代表 | 于国奇 |
企业住所 | 新乡市榆东产业聚集区 |
公司类型 | 个人独资企业 |
经营范围 | 白酒、配制酒、非酒精饮料的制造、销售 |
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与本公司之间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投资人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酒鬼酒供销公司与新平川酿酒厂共同出资成立“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为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食品产业园开发区,拟建设为本公司北方包装物流基地。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名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货币 | 2550万元 | 51 |
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 | 货币 | 2450万元 | 49 |
合 计 | 货币 | 5000万元 | 100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节中“公司”指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甲方”指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指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筹)发起人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酒鬼酒河南公司名称及性质:
1、公司名称: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
2、公司性质:酒鬼酒河南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鬼酒河南公司”或“公司”),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酒鬼酒河南公司注册地及经营范围:
1、公司注册地: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食品产业园开发区。
2、公司经营范围:仓储、物流配送(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为准)。
(三)酒鬼酒河南公司注册资本、出资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1、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各发起人均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3、出资额:甲方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 %,乙方新乡市新平川酿酒厂出资 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9 %。
4、出资时间:各发起人的出资时间截止于2012年3月31日。
(四)酒鬼酒河南公司筹备组的设立及职能:
由甲方牵头成立筹备组,负责召集筹备会议,起草公司章程,向各发起人报告筹备事宜等方面的工作,并派员任组长。
(五)酒鬼酒河南公司的组织机构:
1、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董事会,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首届董事会成员,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3、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股东会闭会期间,负责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董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4、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6、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察机构,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公司的监事会成员经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7、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及其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随着本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本公司产品包装、仓储、运输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本公司总部地处湖南湘西吉首市,离重点营销市场较远,交通不便,铁路运输资源较匮乏,对汽运依赖性很大,物流效率较低,运输成本较高。而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食品产业园开发区南距郑州70公里,距新郑机场90公里,西距新乡市区28公里,京珠(北京—珠海)、大广(大庆—广州)、济东(济源—山东东营)、连霍(连云港—新疆霍尔果斯口岸)等四条高速公路和七条省级公路均在此交汇。该工业园西面是京广高铁(距高铁站13公里)和京澳高速,南邻陇海铁路,交通十分便利,以此食品工业园为中心,600公里内覆盖了北京、武汉、济南、西安、郑州等十多个大中城市市场。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稳步推进本公司北方营销中心市场建设,降低本公司运输成本,加快实施本公司中低档品牌战略,缓解本公司目前运输成本偏高的问题。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不存在风险,对本公司未来发展有极积影响。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5日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2-18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4月5日,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王新国先生、赵公微先生、夏心国先生、郑应南先生、熊福先生、王俊先生、郭国庆先生(独立董事)、付磊先生(独立董事)、张贵华先生(独立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经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详见公司董事会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