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关于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
实行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实行费率优惠。
一、 活动期间
自2012年4月9日始,暂停或截止时间另见本公司公告
二、 适用对象
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申购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下称:“长安宏观策略股票”)的投资者。
三、适用通道及优惠措施
基金名称 | 申购金额 (单位:万元) | 申购费率 | 优惠费率 |
通联支付网上直销通道(仅适用于持工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卡投资者) |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 | M<100万 | 1.5% | 0.60% |
100万≤M<500万 | 1.0% | ||
M≥1000 | 1000元/笔 |
交易通道及费率如有调整请以公告信息为准。
四、重要提示
(一)投资者办理基金网上直销前,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网上直销协议、安全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南等文件。
(二)本费率优惠措施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一)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20-9688。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办理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6日
关于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代销机构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740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3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起始日 | 2012年4月9日 |
2 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业务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及费率优惠业务
代销机构 | 申购费率优惠 | 定投起点及定投费率优惠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暂无 | 100元(含) 定投申购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交通银行 | 从公告日起至2012年6月29日15:00期间,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100元(含) 定投申购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农业银行 | 暂无 | 暂无 |
工商银行 | 2012年4月9日—2013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通过工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其申购费率均享有八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暂无 |
银河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中信证券 | 暂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国泰君安 | 暂无 | 暂无 |
海通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8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广发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100元(含) 暂无 |
光大证券 | 暂无 | 暂无 |
中信建投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招商证券 | 暂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兴业证券 | 暂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安信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300元(含) 暂无优惠 |
恒泰证券 | 暂无 | 300元(含) 暂无优惠 |
信达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100元(含) 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中信万通证券 | 暂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中信(浙江)证券 | 暂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宏源证券 | 暂无 | 暂无 |
恒泰长财证券 | 暂无优惠 | 100元(含) 暂无优惠 |
华安证券 | 网上交易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100元(含) 投资者临柜方式办理定投业务,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的或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通过上述代销机构投资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购费率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具体办理事宜请以代销机构的安排为准。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查阅《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关于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4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安宏观策略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74000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3月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申购起始日 | 2012年4月9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2年4月9日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业务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每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投资者在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1,000元(含申购费)。
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M<100万 | 1.5% | |
M<500万 M≥100万 | 1% | |
M≥500万 | 1000元/笔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少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300份的,需一并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365 (天) | 0.5% |
N<730 N≥365(天) | 0.3% |
N≥730(天) | 0%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数量或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调整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网址:www.changanfunds.com
直销柜台:上海市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16层
邮编:201204
客服电话:400-820-9688(免长途话费)
直销联系人:徐东青
直销专线:(021)2032-9866
直销传真:(021)2032-9899
客服邮箱:service@changanfunds.com
公司网站:www.changanfunds.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4、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2年4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2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anganfunds.com)查阅《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长安宏观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688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