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冀中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金融业务做出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2 证券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12-00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冀中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金融业务做出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北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冀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向公司出具了《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具有独立企业法人地位,主要为冀中能源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所有业务活动均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人民银行的监管和指导,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相关制度,其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独立运作且运作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相关存贷款业务具有安全性。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3、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将继续由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进行自主决策,冀中能源集团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相关决策。
4、鉴于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均独立于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能源集团将继续充分尊重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干预公司的日常商业运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与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金融业务相关事宜的承诺》;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