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2-14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0.54元/股调整为10.44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为26,245,211股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2012年3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0.54元/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600万股(含2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400万元,如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出相应调整。
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2011年末85,6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利润分配,按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红利(含税)。
2012年3月23日,公司公告了《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3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3月30日。截止目前,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0.44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 - 现金红利
= 10.54 - 0.10
= 10.44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26,245,211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 274,000,000/10.44
= 26,245,211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