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财经海外
  • 5:公司
  • 6:市场
  • 7:互动
  • 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以价换量”初显成效 降价仍是后市基调
  • 国税总局将上千家企业列为今年查税重点
  • 银行“晒”收费 “透明”也“朦胧”
  • 西藏地区积极开展防范内幕交易活动
  • 制造业劳务聘用量和报酬双降
    实体经济面临较大压力
  • 业内认为北京楼市底部特征渐显
  • IMF、世行报告认可中国金融体系改革
  •  
    2012年4月7日   按日期查找
    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 2版:要闻
    “以价换量”初显成效 降价仍是后市基调
    国税总局将上千家企业列为今年查税重点
    银行“晒”收费 “透明”也“朦胧”
    西藏地区积极开展防范内幕交易活动
    制造业劳务聘用量和报酬双降
    实体经济面临较大压力
    业内认为北京楼市底部特征渐显
    IMF、世行报告认可中国金融体系改革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国税总局将上千家企业列为今年查税重点
    2012-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郭一信

      入围企业主要来自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消费、通信和钢铁有色等

      ⊙记者 郭一信 ○编辑 阮奇

      

      国税总局近日确定2012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名单,今年全国1030家企业被确定为调查对象,其中经记者统计了解到,今年入围企业主要来自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消费、通信和钢铁有色等几大行业。

      据统计,今年千家入围企业中以重工业为主,最多的来自装备制造业和钢铁有色等领域,分别各有120余家,合计达到重点税源调查企业数量约四分之一,其次则是石油化工领域,共有100余家企业入围。其余煤炭、电力领域也各有70家企业入围,还有40余家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企业等。

      其他领域方面,食品电器等消费商贸领域的企业入围数量最多,达到近100家,其次则是通信领域共有80余家企业入围。此外,房地产开发和交通物流等领域企业今年也较多进入名单,各有50余家。

      从地区分布上来看,广东、江苏等东部地区入围企业较多。国税总局表示,今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工作从1季度开始,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在季度终了之日起20日内,将不低于本地区最低调查户数60%的被调查企业的数据上报。企业和基层财政部门上报时限由省级财政部门自行决定。

      其中对不涉密的快报调查数据,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财政内网报送;对涉密的快报调查数据,则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通过机要方式报送,确保数据在季度终了之日起20日内报至总局。

      调查内容方面,国税总局已同时发布《2012年全国重点企业税源调查快报指标》,其中主要包括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利润和成本、进出口额、各项实缴税务成本、职工薪酬、原材料采购支出以及按季度统计的排污费、水电支出和就业人数等,共计38项指标。

      对于上述调查数据,国税总局表示今年不对各省级财政部门递交调查分析报告做硬性要求,但仍鼓励各地区运用调查数据分析本地区经济运行或税源变动等情况,规定年度内递交报告至财政部税政司的地区在考核评比时可享受额外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