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上证零距离
  • 11:特别报道
  • 12:公司·融资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资金·期货
  • A6:市场·观察
  • A7:圆桌
  • A8:市场·调查
  • B1:披 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数据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12年4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2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4版:信息披露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2-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B23版)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0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0人,独立董事生皮耐安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文跃然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敏之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 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 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五、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1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7,818,447.70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10年应分配现金股利93,345,000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59,753,620.26元,2011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2,725,938.24元。

      本次拟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311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3,345,000元,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六、 关于公司与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公司与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舟公司”)签订了委托销售协议委托其销售博洛克等处方药产品。2011年,公司与小舟公司的委托销售年初预计交易金额及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950万元及1400万元。2012年,公司将继续委托其销售公司处方药(博洛克等)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为1400万元。

      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皮耐安、何渭滨、蔺春林、文跃然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 公司2012年申请银行贷款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满足公司2012年经营发展的需要,保证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司2012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银行融资授信总额度为5.5亿,期限一年。具体借款以实际发生为准,但年度内实际发生银行借款总额不超过4.5亿元。

      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特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贷款额度内,签署向各有关银行申请借款所需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

      八、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 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论证,本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十二、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3、 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由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4、 债券利率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5、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具体由公司根据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比例。

      6、 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7、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8、 上市场所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决议并采取如下相应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等与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

      (5) 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和办理相关的上市事宜;

      (6) 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

      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及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失效或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或总经理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十四、 关于子公司购买土地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满足子公司赣州恒生酒业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推动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并充分利用江西省赣州市的区位优势及政策条件,构建公司未来在新产品发展战略上的生产资源储备,赣州公司拟在江西省赣州市购买工业用地约200亩,总价约为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总价额度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具体办理土地购买的相关事宜。同时,授权经营层开展相关项目的调研、筛选、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

      十五、 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公司拟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经过审慎的核查,我们认为该所具备担任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聘任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聘请中磊事务所作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十六、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6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易敏之先生、钟虹光先生、邓跃华先生、卢小青女士、刘殿志先生、刘为权先生。

      公司本届董事会提名下列3名人士为公司新一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何渭滨先生、蔺春林先生、文跃然先生。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经审阅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均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2、经审阅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3、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为公司本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人资格及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9名董事候选人(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四、五、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十六项议案需提交股大会审议。

      十七、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将于2012年5月4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6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易敏之,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副厂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钟虹光,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任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以及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邓跃华,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历任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金水宝公司董事长,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卢小青,女,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副主任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人力资源总监,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殿志,男,1961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企业法律顾问,历任上饶制药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上饶制药厂厂长,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法务总监,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刘为权,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长、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渭滨,男,1946年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物理系毕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恩施市副市长,恩施自治州教委主任、建委主任,江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处长、副主任,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副局长,现任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蔺春林,男,1947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北大学部门经济系贸易专业毕业,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湖北省财政厅中央企业处副处长、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助理,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专员助理、副专员、专员、党组书记。现任中国大地保险公司独立董事、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西洪都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文跃然,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学博士。文先生在人力资源研究及教育领域拥有二十年的经验,在人力资源领域拥有多项研究成果,曾获国家人事部“优秀论文一等奖”、“北京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10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6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 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三、 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四、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五、 关于公司与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六、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 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 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聘任其作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审计费用。

      九、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工作。

      公司本届监事会提名刘立新先生、倪小兰女士为公司新一届(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投票选举。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与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监事刘协斌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第一、二、三、四、八、九项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4月6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非职工监事

      刘立新,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主管中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本公司人事行政总监、党委副书记、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

      倪小兰,女,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主任中药师,历任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部长,本公司行政总监、物流部长、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事。现任本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事。

      职工监事

      刘协斌,男,1977年出生,本科,主管药师,历任江中制药厂车间技术员、本公司生产计划主管、计划管理部经理、职工监事。现任公司制造部计划经理、职工监事。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1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2012年

      总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2011年度的实际金额
    委托关联人销售上市公司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博洛克、痔康片等处方药产品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400万元<1%14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舟公司)成立于2001年2月26日,法人代表钟虹光,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56号,经营范围是医药产品的营销,主要代理销售处方药产品。截止2011年12月31日,小舟公司年末总资产912万元,净资产-390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2805万元,营业利润-94万元,净利润-11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小舟公司控股股东为江中集团,而江中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公司与小舟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委托销售价格的定价政策参照国内医药流通领域的代理行规制定,以公允的协商价格为定价基础。小舟公司在本公司销售开票后90天内付清货款。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委托小舟公司代理销售的品种均为公司处方药品种,主要有“博洛克”、“痔康片”等。本公司以非处方药和保健品的生产销售为主业,营销网络的建设也围绕主业展开,因此公司借助小舟公司的处方药销售网络,销售本公司现有的处方药产品。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参照行业标准,交易条件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自委托销售以来,此项关联交易占公司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1%,且公司战略方向为非处方药及保健品领域,因此,该类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公司主营业务对关联人不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小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借助其处方药网络促进公司非主导产品的销售,相关委托销售协议参照了行业标准。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交易行为合理,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同意该项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4月6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1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7.3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6元,募集资金总额549,835,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33,090,648元。该资金已于2010年12月2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磊验字[2010]第2016号《验资报告》验证。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以前年度

      已投入

    本年使用金额累计利息收入净额(扣手续费)年末余额
    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8529719247 5662932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1年1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南昌青云谱支行、招商银行南昌分行青山湖支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青湖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南昌铁路支行(前述5家银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公司2011年2月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约定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以定期存单、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中不存在违反协议的情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市场形势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相应予以置换。

      依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中磊专审字[2011]第0126号),并经2011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以5,29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2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万元)

    置换自筹资金

      金额(万元)

    1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21,6774,089
    2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33,3231,208
     合 计55,0005,297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形。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11年12月31日,海通证券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498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44
    募集资金净额533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45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OTC制剂生产线改造项目 无 21,677 不适用21,677 8,6448,652-13,02539.91%2012年4月   否 
    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 无  33,323 不适用33,32315,90015,900  -17,42347.71% 2012年7月   
    合计55,000  55,000 24,544 24,552 -30,44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液体制剂生产线项目由于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推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推迟至7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5297万元,置换529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2-01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12年5月4日上午9:30召集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5月4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内容

      (一)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7、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 债券的品种及期限

      (4) 债券利率

      (5) 募集资金用途

      (6) 发行方式

      (7) 决议的有效期

      (8) 上市场所

      (9)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8、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聘任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听取《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对象

      1、2012年4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2年4月26日至4月28日9:00—16:30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电话:0791-88169323

      传真:0791-8816402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4月6日